凡尘 作者:芷静兰
分卷阅读37
节对中国人有什么含义吗?”
“老奴知道,是祭奠亡灵。”管家带着沧桑的面孔上一片死寂,劝道:“所以老奴才会在今天来提醒小小姐,以大局为重。”
“大局?”季凡忽的笑了:“你们想让我像一个木偶一样活着,木偶,会有感情,需要去在乎什么大局吗?”
管家闭上眼,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低沉地说:“小小姐,这是为了能让您摒弃人世间所有的七情六欲,让您不会再为世俗的情感所困扰,让您不再有弱点,是为了助您成为这世间的最强者。
大祭司早有明言,您21岁那年会遇到人生的一大劫难,可助您斩断所有不该有的情感,是为您好。只要您能渡过此劫,便能看透这俗世的烦扰,自此心念归一,成为这世上最强大的人。”
“说的可真好听,不就是对人间再无眷恋,如曾祖父所愿,彻底变成一个木偶。”季凡绝丽的容颜不见丝毫波动,眼底一片漠然,“不过说到大祭司,我倒真的觉得,大祭司是个看透俗世,领悟了这世间真谛之人。”
管家垂着头没有答话,大祭司是全族的敬奉,连族长都要敬上三分,他一个老奴,是不配也不能不该去接这话的。
季凡眨了眨眼,歇开毯子从椅子里站起来,缓缓踱步到窗边,看着窗外飘着的雨丝儿,淡淡一笑:“听说太爷爷生前曾经来过中国的北京,去爬过长城,我也去看看吧,寻寻太爷爷留下的踪迹,两个小时后出发。”
管家应是,退下去准备。
季凡一直站在窗边,目光有些涣散地看着窗外,直到保镖进来禀告,季澈和边筠岚到了。
“什么事?”
“哦,小姑姑是这样的,今天不是清明节嘛,原本我爸的意思是想大家一起回老家去扫墓的,但是二爷爷的身体还没完全康复,不好赶路,所以就我爸和二叔回老家去;姑奶奶来接二爷爷去庙里上柱香,让我来问问小姑姑,你去不去?”
“我不去了。”
季澈无奈低叹一声,笑道:“那好吧小姑姑,我们等会儿就先走,大概要下午回来,你要是一个人待着觉得闷,就来找我们好了。”
季凡面上带笑,眉目舒缓,温和说道:“你自己玩的开心点吧。”而后看向另一位,问:“表姐有事吗?”
边筠岚瞥侄子一眼,季澈只能掉头走开,边筠岚轻咳一声后不可思议地问:“表妹,你14岁就跟凌莫宸谈过恋爱,还是彼此的初恋,真的,你可别吓表姐?”天呐,她一直以为这妹子从来没谈过恋爱的!
“是听季澈说的吗,那我已经跟他说过了,他没跟你说清楚吗?”
“不是季澈,是詹羡芙打电话问到我妈那里,要不是我们拦着,老妈她都要问到二舅舅这边来了。”边筠岚说着一顿,犹豫着问:“你知道詹羡芙是谁吧?”
季凡嗯一声,“太奶奶的第一任丈夫,就是爸爸的生父,詹绛志第三任妻子生的女儿,是他最小的孩子,和他的第二个孙子,詹念苏的父亲詹士顺,同一年出生的。”
“对了,就是她。”她是真不想要这样的亲戚,虽说这亲戚没什么血缘关系,更不亲,可面上好歹还是连着的,边筠岚带了点情绪出来,口气也有些不善。
“那时候我正好在老妈边上,你是不知道这女的在电话里说的有多难听,也不瞧瞧她自己做的那些破事,居然还有脸去说别人,我当时真想把电话抢过来给掐了。”
季凡笑了笑:“凌莫宸跟她有什么关系吗?”
“她的小女儿熊楯珠,是凌莫宸的第三任女友。”边筠岚嗤笑一声:“是倒贴上去的,可惜不到两个月就被甩了,还想硬缠着,最后自作自受,被吓得大病一场。”
“哦。”季凡勾勾嘴角,语气很淡地问:“表姐,可否还记得,她说了我什么?”
“就是那些不好听的话,你就当那是只疯狗,别理她。”主要是这妹子初恋的年纪太小,才14岁,要是能提个两年,16岁就没什么事。
边筠岚也不专注这个,告诫道:“我就是来跟你提醒两句,你要是碰到她,别理她就成;还有,她要是想来这里,你就让你的保镖把人轰走。”换成别人包括她自己或许做不出来,不过这表妹做起来绝对会很顺手的。
季凡微微点头:“放心。”
“行,你自己有数就好,他们该出发了,我就先走了。”
“好,我就不送表姐了。”
季凡看着那身影消失在门口才缓缓勾起嘴角,轻声呢喃:“若是碰到跟疯狗一样的人,要是敢冲我乱叫,我一向是宰了的。”
一个小时后,管家进门禀告,可以准备出发;他身后跟着两个佣人,捧着给小主子取来的大红色外套和黑色的高筒靴。
管家看着那红色的风衣在心中叹息,三年以前,小小姐喜欢穿黑衣,而今是红衣,大红色,褐红色,就如那残血一般的颜色。
“小小姐,您的衣服该换一批了,下面已经送到。”
季凡等佣人给她穿好衣服和鞋子后扫管家一眼,道:“喜欢这种词,不该用在我身上,管家,你照顾我十九年了,这种低级错误哪怕是在心里想想,都不该。”
管家一顿,即刻恭顺地回道:“老奴知错。”
“准备出发吧。”
“是,小小姐。”
季凡这次去的,是被誉为“危岭雄关”的慕田峪长城,西接居庸关,东连古北口,自古便是拱卫北京的军事要冲。
此行和一个月前去医院接人,算得上轻装简行,她只开了三辆车,抵达目的地后带上四个保镖徒步行走,登高远望,其余人等均留在了山脚下。
慕田峪长城山峦叠嶂,放眼望去,一片郁郁葱葱的景象;天空还飘着小雨,路面湿滑,来此地观光的游客不多。
身后的保镖不远不近地跟着,季凡戴着一双黑色的皮手套,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慢悠悠地走了半个小时后站定下来,抬手抚上万里长城中的其中一块石砖。
无数的石砖构筑起这蔓延万里的长城,一块,实在太过微不足道,可没有这一块块的垒加,就没有这万里长城。
应该说,还有,人,人的参与。
许久后抬起手举到半空中,轻轻一挥,走在最前端的保镖见状当即疾步走上前,把握在手中的酒瓶瓶盖拧开,递上去,而后接过那把黑伞,退后两步。
头发上,衣服上开始沾湿了,季凡眨了眨眼,感觉睫毛上像是都沾到了雨丝儿。站定两分钟后闭上眼静默片刻,拿起酒瓶,北京的老白干,在来的路上她临时买的,就闭着眼仰头喝了一口。
而后把瓶身倒转,缓缓地倒在城墙上,待到液体流尽,睁眼看去,面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冷眼看着这酒水与天边落下的雨丝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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