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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老板,让我上!(肉) 作者:白芸/Chillsea

    分卷阅读10

    笑容,便也跟着傻笑一整天。

    想要温柔对待、守护对方的心情,比什么都强烈。

    那时候真的相信永远,相信一定会和对方天荒地老。那么认真地相信着,胜过世上一切信仰。

    就这样静静看了他半晌,我的身体还是很硬、很火热,可不知为何,我却连一点发泄的欲望都没有。

    我低下头,一点点凑近他……

    他的黑发拂在我脸颊,痒痒的;他的吐息若有若无,和我的丝丝交缠;他性感的嘴唇微微开启,如同最美的花儿在暮色中绽放……我的心像被什么揪紧,忍不住偏过脸,在他脸颊轻轻落下一吻。

    很淡很淡的吻,不带一丝欲念。

    然后,我抬起他的手臂,蹑手蹑脚地翻身下床……

    我的小弟弟仍坚挺着,害我只能以狼狈姿势地把它捂住,爬上另一张床。

    钻入被子后,我翻了个身,侧对着他,遥遥相望。

    安全的楚河汉界。

    这样正好,既可以看到他,又隔着一定距离,不远,亦不近,完全符合我心中的保险定义。

    我满意地蜷起身体,用双脚夹住硬硬的小弟弟,喝令他缩回去,闭上眼睛,长吁一口气……

    曾经,有一个我想xxoo的帅哥躺在我床上,我却没能好好上他,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对他说这三个字(让、我、上!),如果非要给这三个字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亿万次……

    好吧,也许有一天我会后悔,但不是现在。

    他是上司,我是下属;他是商界精英成功人士,我是胸无大志的小痞子;他是性向正常完美男子,我则是皮粗肉厚老gay一个。如此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也许有交集,正如此刻,但天一亮,我和他就会各奔前程。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卓强只是个小人物,所求不多,也从来没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妄想。

    我欣赏他,就像欣赏一幅优雅名画,可不是天下所有赏画人,都非把心爱的作品撕下来据为己有不可。高高挂在墙上,远远观望,偶尔凑近一亲芳泽,这样就很好。

    真的很好。

    我闭上眼睛,没过多久,就跌入香甜的梦乡。

    第四章

    早上醒来时,屈远凌已经穿戴整齐。他没有问我,为什么会睡在另一张床上,我当然不会把自己往虎口里送。

    我想他肯定不知道昨晚我偷亲他的事,否则早把我大卸八块。然而,在回去的路上,屈远凌不知吃错了什么药,一路上沉默寡言、乌云密布,搞得我也忐忑不安,苦思冥想自己到底哪里做得不对,踩到他大老板的虎须?

    说了好几个笑话调节气氛,也不见起色,本着「多说多错」的原则,我老老实实待在助手席上看风景……

    昨晚灌多了酒,脑子仍是晕晕的,不一会儿,我就歪在座椅上,像只死猪般呼呼大睡……

    第一次和屈远凌「出征」,就这样有惊无险、有色无胆地过去了。

    挖掘到了我能喝善侃的「优点」后,屈远凌会见客户时,经常把我带在身边,不是拿我当他挡箭牌,就是要我去灌别人,充分暴露了他身为万恶资本家摧残员工的狼子野心!

    不过我更没种,心甘情愿被他压榨,每次看他手一挥,我就屁颠屁颠地跟过去,活像他养的忠心看家狗。

    当然,我为他拼死拼活是有原因的。虽然我讨厌酒吧那种乌七八糟的地方,可酒酣耳熟之后,我就可以趁乱吃几下屈远凌的豆腐,像给他倒酒时碰一下他的手背,劝酒时摸下他紧翘的屁股,要不就是趁他和客户划拳时,躲在阴暗的角落,用充满淫光的炯炯双瞳把他从头到脚视奸一千遍……

    我就这样有混没混,午休时继续充当「恋爱门诊」,逗得大家东倒西歪,下班不时和侯子齐去好好搓一顿,祭祭自己的五脏庙,过着平凡快乐的人生。

    可没想到,一次突发事件,硬是打破了我自以为是的平静。

    那是自海市出差一个多月后,我陪屈远凌去见一位香港来的客户,商谈一批tiffany灯具的事。

    出乎我意外,香港客户竟然是位年轻女子,叫童欣喻,很港式的名字。

    初见时我眼睛一亮,她打扮入时、性感妩媚,是位精明能干的大美女。

    她国语说得很好,一点也不像那些大舌头的香港人,语速飞快、声音清脆,反应更是敏捷得惊人,总能适时抓住合约的重点,锲而不舍地与我们砍价。

    相当令人头疼的对手,屈远凌和我打点起十二分精神,小心应对。

    不知不觉,天色就黑了。

    我们双方僵持在一个点的利润上,寸步不让。她固然不肯再加一分,屈远凌也不肯再降一分,眼看这次合作就要不欢而散,突然,我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表情凝重的两人齐齐掉头看着我,愣了一秒后,童欣喻「噗」地一声笑了,屈远凌则狠狠瞪我一眼。

    我倒也不尴尬,摸摸耳朵笑道:「人是铁,饭是钢。你们想必也饿了吧?我们先去填饱肚子,再来商量,好不好?」

    童欣喻是个豪爽女子,欣然应允。

    来到她下榻的酒店,屈远凌点了一席丰盛粤菜。

    我坐在她身边,殷勤地替她端茶倒水、虚寒问暖,并讲些奇闻趣事,再丢几个笑话出来,不久就逗得她花枝乱颤,气氛融洽无比。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在无数次赞美她是如何貌美如花令我惊为天人,做事又是如何精明干练巾帼不让须眉后,童欣喻已是双颊晕红、眼波荡漾,不时发出串串娇笑,眼看就要抵挡不住我「糖衣炮弹」的攻击。

    这时有通电话进来,屈远凌离席去接,我则再接再厉,一边继续给童欣喻灌黄汤,一边想趁机把合约谈下来。我知道这么做有些卑鄙,可奸商奸商,无奸怎成商?

    可惜,我低估了童欣喻。才提到合约的关键条款,她原本有些迷离的眼神,一下子变得清亮,我暗道不妙,知道自己太轻敌了。

    「童小姐,我们还是别谈公事了,吃菜啊……」

    我笑着岔开她的注意力,谁知她却忽然往我身边一歪,玉手搁到了我的肩膀……

    我的心脏猛然一跳,不明白她想做什么。

    她没提合约的事,先用那双漂亮的丹凤眼盯了我好一会儿,然后,手一伸,抚上我的右耳……

    「你戴耳环了,只有一只?」她的手指触到我的右耳,感觉凉凉的,轻轻转着那枚银色耳环……

    我的头发比较长,盖住了耳朵,平时注意到我戴耳环的人不多。

    「只戴右耳,你不怕别人误会你是同性恋?」她凝视着我,闪着水蜜粉色的唇瓣微微弯起,笑容非常妩媚。

    如果我不是喜欢男人,此刻只怕早被她迷倒。从一开始,我就能察觉她对我的好感。

    她看我的次数,远远比看屈远凌的多。真奇怪,我虽自认长相还不赖,但和屈远凌完全不能比,就算她真要青睐某人,也应该是屈远凌,而不是我啊。

    「男人戴耳环很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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