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蓝眼的小男婴在某一天出生在一座偏僻庄园,约翰不清楚具体的日期。
从韦斯特那里,约翰只了解到孩子的母亲刚刚生完孩子,医生剪断脐带,胎盘甚至还没从她的肚子里排出来,一声枪响便终结了她的生命。孩子本来也该被掐死,但好歹他的父亲是艾维斯五世,安魂会的最高决策人,他还没冷血到无可救药的地步,这私生子才勉强保住一条小命。
然而,他不能待在自己的亲生父亲身边。艾维斯五世打算把孩子给奥古斯特家族抚养,其父亲艾维斯四世坚决不同意,并提出了“绝好的去处”——哈特利家族。
哈特利家没有女人,老哈特利已老,小哈特利太小,还是个公认的废物,一老一小两个男人照顾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婴儿不夭折不正常。
韦斯特没想到这对祖孙有胆子应承这件事,特别是约翰,他先是震惊,接着是喜出望外。得知孩子一出生就丧母的悲惨遭遇,换作别人,定然不想掺和,约翰则不然,十七岁的少年一夜之间成熟了一样,稚气的眉眼间竟透着一股令人叹服的坚定。
在韦斯特的陪伴下,约翰穿上正装,在大教堂的祭台前,从神父手里接过他的小教子安格斯,阳光透过彩色玻璃照射在他们身上,犹如上帝的荣光照拂,坐在长凳上的韦斯特望着他的背影无奈一笑——但愿傻人有傻福吧。
每日看见约翰足不出户,抱着孩子在家里上上下下地哄,几乎每个角落都走遍了,老哈特利虽有难言之隐,却不得不让他认清眼下的形势。
“他的名字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艾维斯四世取的,他只想羞辱他和他父亲曾经的劲敌,野心勃勃的安格斯。”
“取个一样的名字就达到羞辱的目的,那老头也太容易满足了。”约翰头也不抬地说。
“你想气死我?”老哈特利大吼,“你知道当你把他抱回来,艾维斯四世就弄了一只病狗叫安格斯吗?今天那只病狗死了!”
“那关我们什么事?他的病狗安格斯死了,难不成我的小安格斯也会死?开什么玩笑,天底下又不只他一个人叫安格斯。”
老哈特利气极心痛,“他要我们让这孩子像那只病狗一样死掉,懂吗?”
约翰闻言一个冷颤,惊愕又警惕地看了一眼老哈特利,不自觉地将怀里的安格斯抱得紧些。
“艾维斯五世找我谈的时候我问过你了,你同意把他抱来养的。”
“我知道,约翰,我不会伤害他,我是医生,不是刽子手。”
“那你想让我杀他?”
“不!”老哈特利发觉自己越描越黑,“我怎么能让你伤害一个无辜的婴儿?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们可以忽略艾维斯四世那老头的臆想症,但你不能太把他当回事,随便点,别他妈那么认真!”
约翰沉思片刻,“关上门,我在家里怎么对他别人又不知道,干什么要随便?”
老哈特利想不明白为何家门如此不幸。
艾维斯四世歹毒的可怕心思,就是傻子也该明白,可约翰是比傻子还傻的东西,他一头栽进照顾这个每天只会哭跟睡的小祖宗的生活里,任劳任怨,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小心翼翼地养着、护着。
老哈特利不由感伤,他已经老了,没能力再保护天真愚蠢的孙子了。
一九二〇年的夏天来临之时,老哈特利从医院回家休息,便再也没起来。
对于约翰来说,唯一的安慰是祖父走得并不痛苦,安然长眠。
葬礼过后,约翰决心重拾家族本行。哈特利家族的名望和荣耀,都是凭无数祖先精湛的医术和优良的品格沉淀下来的,不该毁在他手上。
……
安格斯是个不大会笑的孩子,有一头比任何人都要纯粹的金发,色泽较浅又极为耀眼。但不管是艾维斯四世还是艾维斯五世,头发的颜色都要暗沉些。约翰并没多想,认为等他长大,头发就会变色。他的眼睛则和他的父亲一样,是幽深的蓝。因为他不活泼,看起来也就阴郁。
叁年了,他的父亲没有来看望或慰问过他的情况,令约翰不禁替他心寒,也因此无法减少对他的爱,自老哈特利离世后,约翰对他的爱更是只增不减。即使说不清该感激的对象是谁,约翰也依然心怀感恩,有安格斯和他作伴。
每天一醒来看见安格斯白嫩圆润的小脸,约翰总会倍感自豪,别人说他没用,可到底是他亲手养活了原本像小猫一样软绵绵的孩子,从未假手于人。虽然这不是可以大肆宣扬的成就。
待约翰洗漱完毕,准备好早餐,安格斯自己便醒了,坐在床上揉着眼。
约翰需要去医院,又不能带安格斯去,因此他会先把他送到韦斯特家里,让他和韦斯特的儿子伯特一起玩,再独自回医院。
“今天也要去伯特家里吗?”上车后,安格斯问。
“对,怎么了?”约翰在驾驶座上启动车子。
“没什么。”
“你不喜欢去那里?有人欺负你了?”在他的事情上,约翰总是很在意。
“不,伯特太笨了,我不想跟他玩。”
“安格斯,他才两岁,笨一点也是……正常的。”约翰放下心来忍俊不禁。
“我去年两岁也没他那么笨。”安格斯瞥了他一眼,眼神有些轻蔑。
“好吧,那你去跟韦斯特叔叔玩,看他会不会觉得你笨。”
“为什么你现在不跟我玩?”
约翰偏过头看了他一眼,忽觉心酸,“安格斯,我得赚钱养家,明白吗?”
“我可以帮你,你带我一起。”安格斯眨着大眼睛,期待地问。
“那里不是小孩子能去的地方,太脏了,我不能带你去。安格斯,乖乖听话,过几天我就带你去玩,你想去哪里玩?”
安格斯转转明亮的眼珠子,还真是认真地想了一遍。“都柏林,韦斯特叔叔说我是爱尔兰人。”
约翰蹙眉嘀咕,“安格斯和艾维斯都从爱尔兰来。”
在韦斯特家里,小伯特一早就守在门口等安格斯了。
这一天,韦斯特没有出门,睡到午前才醒,一睁眼就是两双放大的蓝眼睛,吓得他心脏停跳一拍,差点跟他们两个小脑袋撞在一起。
“天啊。”他硬是拉起被子蒙过头,将两个跪在被子上的小崽子拖倒了,而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往他身上倒,砸得他的胸骨像断了一样。
“呵呵呵。”伯特玩得很开心。
“安格斯,伯特,听着,现在下床出去,不然等会我揍你们没人能求情。”连续工作了几天,他怎么睡都睡不够。
“我们很无聊。”安格斯坐起身,小手在被子上抓来抓去。
“出去左转下楼,随便找个人陪你们玩。”
“我们可以出去左转拐右吗?”安格斯说着,朝伯特比了个噤声的动作。
寂静片刻后,韦斯特扯下脸上的被子,“你现在怎么对我的房子比我还熟悉?”安格斯不出声,只是看着他。“你想去我的书房?”
安格斯还是不出声,只点了下头。
两分钟后,韦斯特太太就看见自己英俊的丈夫衣衫凌乱,拎小鸡似的拎着两个小男孩下楼了,并留下一句话,“别再让他们上楼了。”
“噢,说好了不能打扰爸爸的呀。”韦斯特太太上前蹲下,一把拥过两个孩子。
“你只跟伯特说了,而我的爸爸是约翰。”安格斯说。
漂亮的韦斯特太太微微一笑,温柔优雅,“没错,但韦斯特先生和韦斯特太太待你如己出。”
安格斯歪过脑袋,“那会有什么人连个书房都不让儿子进去?”
韦斯特太太保持微笑,“宝贝,你要是非进去不可,那就等他醒了再说,好吗?”
两个孩子于是坐在沙发上,安格斯安安静静地等,伯特不怎么安分,时而跑上跑下,时而不知道在嘟哝什么,安格斯看着他,眼里有一丝蔑视的气焰。
韦斯特太太有意无意地观察他们,哭笑不得,安格斯异常的成熟将她的宝贝儿子衬得和傻子似的。
下午,约翰破天荒提前来接安格斯,随仆人进门,第一眼就看见坐在沙发上心如死灰的安格斯,旁边的伯特睡着了,身上盖了一条小被子。
“约翰。”安格斯跳下沙发,直朝他疾步走来,一把抱住他的腿。
“乖,”约翰喜笑颜开地抱起他,“你怎么没跟伯特一起睡?”
“不需要,他们父子睡得和猪一样。”
旁边的仆人在窃笑,约翰摸着他的头顶,“韦斯特叔叔在家?”
“他睡了一整天。”
“好吧,你不能说他和猪一样,你只能说伯特,还不能当面说,懂吗?”
安格斯犹豫了一下,“噢。”
约翰抱着他,微微俯身戳了一下伯特粉白玉润的脸颊问:“他在这里睡觉没问题?”
“没问题的,哈特利医生,我们会看着他。”仆人说。
“韦斯特太太呢?”
“太太出门了。”
抱着安格斯,约翰蓦地一笑,令仆人心里一窒,愣愣地看着他们往楼梯的方向走去,不由为自己的主人捏一把汗。
仆人的担心是徒劳的,约翰想作怪的念头也是没结果的,他们悄悄进房的时候,韦斯特刚好从浴室出来,彼此都吓了一大跳。韦斯特拍着胸口不忘重要的事,“你怎么那么早就来了?你没带一身细菌来我家吧?我儿子呢?”
约翰摊出一只手,“你说呢?小伯特在楼下睡觉。”今天在车里,安格斯的话始终在他心头绕着,早早结束工作,他就迫不及待来了。
韦斯特穿着一件白衬衣和一条黑色长裤,衬衣下摆没有扎进裤子里,纽扣也没系到位,吊儿郎当的。约翰和安格斯默默看着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不知道要干什么,凌乱的短发也是在踱步的过程中用手随意抓了几下,和他往日的形象大相径庭。
“我们可以去你的书房吗?”安格斯问。
“你怎么还不死心?”韦斯特终于停下来,手里刚拿起好不容易找到的剃须刀。
“怎么了?”约翰一头雾水。
“如果你不让我进去,明年我再大一点,就能把你的房子掀了。”安格斯认真地说。
约翰睁大眼睛,韦斯特丢掉剃须刀,摸了摸自己洁净的下巴问:“约翰,我一直想问,你到底养了个什么东西?”
好奇心强,什么都想探究,不达目的不罢休,而且不会多话,韦斯特一向欣赏这样的人,问题是他只是个叁岁小孩。
约翰虽然不理解发生了什么事,但支持安格斯是他不假思索的选择,唯一的。“他想进你的书房就让他进去,他又不会弄坏你的东西。”
有了约翰撑腰,安格斯居然冲韦斯特露出笑脸,但他看不见小孩的天真无邪,只看见阴险的得逞样。
韦斯特的书房满是道上最近的新闻,传开了没传开的他都一清二楚。之所以不让小孩子进来,是他铺了一桌的血腥照片,着实不适合被他们看见,但是安格斯好奇心强,整个房子里里外外都被他摸透了,只有书房他没进来过,所以他不死心。
无奈走在前头的韦斯特一开门就想去把桌上的照片收好,没想到入眼的却是一张干净整洁的桌子,角落里摆放的一个装得厚厚的牛皮纸袋让他了然,妻子已经收拾过了。
“进来吧,小混蛋。”韦斯特牵起宠溺的笑,径自走过去拿起袋子,从袋口瞄了几眼里面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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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四:局外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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