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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我一块草莓蛋糕(上)

    *不排雷仅适合什么都能接受的读者
    路莺小时候对于橱窗里的草莓蛋糕十分执着。三角形的,顶上放了颗草莓,侧边用淡粉色奶油缀了花边。三口就能吃完的甜点售价十五元,比一斤猪肉还要贵,她妈妈当然没有给她买。
    或许正是因为这一小块草莓蛋糕,路莺高中一毕业就去应聘了那家甜品店的店员。
    草莓蛋糕是店里的招牌,路莺每天站在柜台要卖上近百份,生日那天还收到了店长亲自做的草莓蛋糕。路莺一口没吃,下班回家时过马路看到有人在乞讨,蹲下身给送了出去。
    店长的女儿是学设计的,前年给店里重新翻修了边,拍了几张照放到网上得了一波流量,让这家小小的店铺成了网红店。
    周末的客人大部分都是女生,点一杯咖啡就开始拍照。没人不喜欢漂亮姑娘,路莺站在柜台看她们拍照觉得十分赏心悦目,还会主动帮忙拍照。
    工作日的客人就没那么讨喜了,大多是阴气沉沉的上班族,还有故意用现金买单在找钱时揩油的中年猥琐男。
    路莺不太记得住客人的脸,忙得脚不沾地时看谁都是一个样。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除非是那种长得特别好看的,路莺才会有点印象。
    比如晏枞。
    有的人似乎天生就是主角,推开玻璃门的刹那身前仿佛都有块红色帷幕缓缓向两侧掀开,门上悬挂的铃铛一响,故事便拉开序幕。当然,这个故事跟路莺没什么太大关系。
    路莺欣赏他的脸,却也仅限于欣赏。
    对于这位两年前就开始频繁在店里消费的客人,路莺了解得并不多。名字是从先前跟他一起结伴来的朋友口中知道的,大四在读是店长撞见他在店里写论文时闲聊问出的。
    晏枞第一次跟她搭话说的是让她下晚班回家小心些,最近附近不太平。
    当时电视里正放着市里出现连环杀人犯的相关播报,店门口也经常有警车来来往往。甚至那天天太热,店长还招呼警察进来让路莺给他们倒了杯水。
    蛮有趣的。
    杀人犯给警察倒水,配合地回答对方的问题,还被好心的顾客提醒说下班回家要注意安全。
    路莺很想说此刻最危险的是她自己,最后忍住了,对着晏枞笑了笑谢谢他善意的提醒。
    第一次杀人的感觉路莺记得很清楚,用的是对方的匕首。那把匕首先是割破了她的衣服,而后割破了那个混混的喉咙。血喷涌而出时,路莺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跟初次见到草莓蛋糕时的心情一模一样。
    男人的嘴微微张开,眼睛瞪得很大,要说的话还没有说出就断气了。这幅场景很快就被源源不断的血液给淹没,路莺觉得自己身体好像慢慢消融在温热的血中,轻飘飘的,手上却一刀刀用力地往他身上捅。
    崭新的生命泡在羊水里,崭新的世界诞生于血水中。路莺终于知道了天堂的颜色,是血一般的红。
    第二个死在那把匕首下的是路莺的父亲。四十五岁的中年男人倒在地上,倒在他自己砸碎的玻璃碎片上。母亲昏倒在一旁,身上遍布骇人的伤。路莺把门关紧反锁,用布塞住妈妈的嘴,把她的手用床单束起跟茶几脚绑在一起。然后,她用那把匕首在养育了自己十五年的父亲身上插了十五下。肢解,装袋,在母亲的帮助下丢入附近水沟。
    第三个是妈妈。
    她用那把匕首自刎,手里捏着遗书。通篇都在讲自己杀害了家暴她的丈夫后抛尸的经过,没一个字提到女儿。余晖染红她的脸,宁静安详。
    第四个人,路莺并不认识,连名字都不知道。她站在路边等出租车,被他搭讪问一晚多少钱。路莺说不要钱要他的命,他以为是在调情,说只要你愿意陪哥哥睡一晚别说命了,要什么他都给。
    路莺只要了他的命。
    第四个和第五个之间隔了两年,第五个和第六个之间却只隔了半个月。
    路莺本来不想继续杀人的,可谁让那个人摸她手了呢。触感就像是虫子爬过般让人恶心,消灭虫子人人有责不是么。
    路莺跟着他进到巷子完成灭虫任务时,敏锐地察觉到有人从巷子拐角后走出,抬起头对上一双熟悉的眼。
    流盼柔和的眼眸略带稚气,鼻梁纤巧,鼻梁两侧有不显眼的雀斑。细弯弯的眉毛微微蹙起似是在疑惑晏枞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而晏枞显然也很疑惑为什么甜品店里乖巧可爱的店员此刻会拿着匕首,脸颊上还沾了血。
    刀没入肉体又重新抽出的声音在安静的巷子里格外清晰。路莺微微拉长了尾音,像是余韵清脆的铃铛。
    “啊,是你啊。”
    晏枞握紧手中的垃圾袋,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失去了自持力量,用尽全身力气才勉强维持不往后退。
    晏枞知道路莺并不像她表现出的那明朗样。店里人少的时候路莺会站在柜台后迷迷蒙蒙地望着窗外,眼睛盯着街道,心里却想着别的事,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外界的一切事物都漠不关心。
    但他怎么都想不到路莺会杀人。不是偷窃不是诈骗,是杀人。活生生的命在那双纤弱的手下消亡,她甚至能在被别人撞见后接着继续专注地补刀。
    路莺抹了下脸上的血,起身时像是没站稳般晃了晃,声音也轻飘飘的,“你应该是我杀过的最漂亮的人。”
    她要杀了我吗。晏枞大脑变得有些迟钝,反应过来后第一时间不是害怕,而是觉得荒谬。毕竟他出门前还在做心理准备打算在路莺下晚班时去跟她告白,结果出门丢个垃圾的功夫就撞见了杀人现场。
    路莺一步步朝他走近。
    身后的路并没有被堵住,晏枞中考体育跑步考了满分,每天早上也会在家里的跑步机上锻炼。小时候学过格斗的技巧一直记着,晏枞绝对能跑过路莺,甚至有把握把她反制住。
    然后呢,送她去警察局吗?
    把她送去后晏枞能得到什么呢?锦旗,奖金,还是在新闻报道上被大肆赞扬?不,这些他都不想要。他想要什么呢?好像也没什么特别想要的,大部分人渴望得到的东西他都有。
    有时候晏枞觉得人生挺无聊的,只有草莓蛋糕还算得上有趣。现在,他的草莓蛋糕正举着匕首准备刺进他身体里,像对待躺在地上的那个男人一样对待他。
    害怕吗?最开始有点,现在晏枞只觉得……兴奋。小时候被父亲用皮带抽完后,会得到一块草莓蛋糕。那次他身上的血沾在了蛋糕上,奶油的甜腻混着血的腥锈,很难吃。
    草莓蛋糕是不能沾血的。
    晏枞抬手用袖子替她擦了擦脸上的血,声音有些不稳,“我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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