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董!发现大小姐!”
救援绳索从洞口抛下,换了迷彩服高帮靴的雇佣兵系好腰间环扣,拽着绳索呼啦直下,动作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眨眼便抵达洞底。
萧存见到萧矜的时候,他的宝贝女儿已经重度脱水,陷入昏迷不省人事。
精致漂亮的小脸满是血污,双眼半阖,浓密睫毛不住颤抖着,似厚重鸦羽覆下来,在眼下投射出两排浅浅的乌青阴影。
为什么有血?她受伤了?哪里受伤了?
萧存从雇佣兵手里抱过她,清楚察觉到自己双手正因后怕而隐隐颤抖。他这双手沾过太多鲜血,铸过太多杀佞,此刻却必须拼命克制着,才能压制住心底恐惧引发的剧烈抖动。
他急急检查了一遍萧矜周身,没有发现出血点,高悬的心才稍微放下去一点。
又低头细细地凝视萧矜,这孩子天生就白,那种冷透清寂的白,像冬日落满断桥的初雪,像春寒料峭慢慢融化的冰霜,冒着寒气,远远看着便已十足地招人心疼。
头顶太阳直直照射下来,她更是白到了一种凄厉的境地,骨头细细的,皮肤薄薄的。小女孩子蜷缩在萧存两臂之间,显得愈发娇小,整个人都荏细伶仃起来。
不像是躺着,更像是片羽毛飘着,阳光刺目,这羽毛白得近乎透明,好似下一秒就能生生消散在萧存怀里。
萧存现年四十二岁,早年是万众敬仰说一不二的黑道太子爷,如今是声名远扬令人闻风丧胆的军火巨鳄。他心狠手辣,冷面冷心,见过太多风浪,做过太多抉择,当然也无法避免地经历过太多失去。
他雷霆手腕,狠决杀伐,已然活成了众人心目中的神话。但是此刻这尊神话心头,却缓慢地涌现起一股劫后余生的庆幸。
“矜矜……”他难以克制地唤她一声,“爹地来了,别怕……”
萧矜好像能听见他说话,单薄眼皮轻轻颤了一下,努力动了动干涸开裂的唇,那处好似被血色浸染过,明艳秾丽,渗出诱人至极的红。
“等等,还有一个孩子。”
“表少爷!表少爷也在。”
“表少爷受伤了,准备急救。”
但是萧存已经不在乎了,反正萧逸会被雇佣兵救上来,接受最专业的治疗。他只在乎自己怀里的这个小女孩子——
他的亲生骨肉,这个聪明伶俐的小人精,说话做事对极了他的胃口。
明明出发前还赖在自己怀里撒娇,如今却虚弱成了这般模样,萧存捏着萧矜细幼的手腕,指腹轻轻按了一下,皮肤立即陷下去一块浅浅的坑,久久不能回弹。
他心疼至极。
前往医院途中,萧存的手一直没有放开萧矜,目光再次触及她的唇,轻微翕动着,好像要说话。萧存低头,耳朵贴近萧矜,这才模模糊糊地听到,她一直喃喃着:“爹地,别怪……爹地……”
她知道他来了。
萧存赶紧轻声安抚:“不怪你,不怪你,爹地怎么会怪你,矜矜别怕,爹地在这里。”
世人皆道萧存无情,可他垂向她的目光,最是情意深重。
迷迷糊糊间萧矜好像笑了一下,其实她想说的是别怪萧逸,别怪学校,可是她好累,没有力气纠正了。没关系,她现在要好好睡一觉,等醒来之后再好好地同爹地讲,毕竟爹地,永远都不忍心责备她。
脱离危险后,我听说爹地私下向匡提科和警局都表达了衷心感谢,具体什么形式不清楚,只知道最初传闻版本里,称爹地一开始想给匡提科捐赠几架豪华配置的私人飞机,因为他看到FBI配备的专机太简陋了,探员坐着这玩意儿全美各地飞来飞去未免太遭罪。
念头刚冒出来就被否决了,手下都说萧董你有胆子捐,人家FBI没胆子收。
罪名都替你想好了,就叫不当接受商人捐赠案,到时候内部调查起来,相关人员全部停职,你这到底是感谢呢还是泄愤呢?
捐飞机一事遂作罢,爹地扭头给香港和美国两所学校分别捐了两栋楼。
这桩失踪闹得沸沸扬扬,爹地声势浩荡入境美国,到头来却是虚惊一场。
我深觉丢人,终日躲在萧家私人医院里谢绝一切访客。身体恢复后,又在家躲了整整一周不肯去上学,因为全校同学都知道我乱跑掉进坑里出不来,爹地亲自到美国把我从坑里提溜回了香港。
这个版本是连月在电话里大笑着讲给我听的,她笑得直打嗝,末了还不忘揶揄我一句:“萧矜,你真的掉坑里了?”
我黑着脸挂上电话,咬牙恨恨,大家闺秀礼仪荡然无存。
想想都快崩溃了,但是我不能怪自己,矜矜怎么会有错呢!只能扭头去怪爹地,哪有人会因为自己女儿贪玩跑丢了,亲自把美国FBI高层威胁一顿的啊,你毫不讲理啊爹地!
于是当晚爹地再度来到我房间,美名其曰安抚我受伤的小心灵时,我鼓鼓囊囊地嘟起嘴巴,娇声抱怨道:“爹地你真讨厌,为什么要这么大动干戈啊。”
“讨厌爹地呀?”萧存反问我,佯装大惊失色,“那可怎么办呢,爹地特意空出三天日程来陪宝贝矜矜,既然矜矜不喜欢,那我回去喊助理重新安排。”
说罢作势要走,我半信半疑看他:“等等,真的是三天吗?真的都陪我吗?”
“当然。”
萧存笑起来,宠溺地俯视我,又问我,“你不是一直说想要我陪你骑马吗?明天怎么样?爹地带你去看娜塔莎。”
说这话的时候,他眼睛里射出无限光彩,熠熠生辉。
娜塔莎是我八岁那年得到的生日礼物,也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小母马。
来到我身边时,她还很小,一匹通体雪白的小马驹,如同冰原上覆着的皑皑白雪,又如同银白月光披落人间。她有着一对水汪汪深邃迷人的大眼睛,白色皮毛之下是粉红色的皮肤,四肢强健性情温顺。
我看见她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她。为她起名娜塔莎,意思即上帝的诞生。
娜塔莎是卡马里奥白马,非常罕见珍稀的品种,主要出现在美国重大节日的游行表演中。世界上大多数白马一开始都是灰色马,随年龄增长毛色逐渐变亮,最终看起来像白色。唯独卡马里奥白马是真正的纯白马,从出生起就是白色,并且一生保持白色。
娜塔莎虽然并非运动马,但一点儿也不影响我对她的喜爱。她出生在大洋彼岸的卡马里奥农场,爹地包机将她空运回来,和他的竞赛马们一同养在萧家私人马场里,又为她单独配了马工、兽医悉心照料。马场地处我们家乡间庄园之内,一大片青草地宽阔无垠,空气是香港岛所缺乏的清新宜人。
庄园附一栋别墅,爹地用来招待贵宾的场所,阳光和煦的时候,邀请几位显贵人物来这里跑跑马呼吸新鲜空气,跑累了就去阳伞底下,靠着躺椅喝喝饮料聊聊天,享受平静生活。
闲暇时爹地会特意带我过去住两天,教我骑马。整座马场只服务我们两个人,佣人远远待命,每到这种时刻我总觉得天特别的蓝,空气里都弥漫着花香。
小时候我练习过一段时间马术,说来惭愧,学得不算精湛,勉强能骑着遛弯儿不摔而已。
爹地亲自把我抱到娜塔莎背上,然后他骑上自己的黑马,在前面悠闲地小步开路。黑马是来自荷兰的弗里斯兰马,外型优雅鬃毛华丽,通体黝黑油光锃亮,有着“弗里斯兰的黑珍珠”之称,据说祖先曾作为全能战马参加过十字军东征。
此刻它昂首挺胸地走在前方,阳光下黑色皮毛闪闪发亮,脚步高抬,优雅轻快,看起来风度翩翩,恰似骑在马背上的爹地本人。
我穿一身定制的雪白骑装,裁剪利落的衬衣搭配紧身马裤,衬衣领口是丝绒花边,水晶纽扣在炫目阳光下熠熠生辉,月白色收腰夹克,银线刺绣作为装饰,精致又典雅。
戴着黑色软皮手套,握着缰绳,小步加紧跟在爹地身后,头盔与长筒马靴也都是黑色,与身下一整套黑色马鞍相映成趣。
爹地告诉过我,他五岁那年拥有了人生中第一匹马,设得兰矮种马,温顺可爱,活泼好动,是世家孩子们学习马术的首选。爹地曾经骑着那匹小马赢得了设得兰矮马速度赛的冠军,一种专门为十岁以下的小孩子设置的马术比赛。
可惜那匹马儿没能陪伴爹地长大,爹地成年后陆续拥有过好几匹纯血马,全部用于速度竞赛,他自己很少去骑,因为纯血马性情敏感容易激怒,非专业骑师难以驾驭。爹地更喜欢骑性格宽厚随和的马,在欧洲展览会上一眼相中了这匹弗里斯兰,当即重金拍回家,安排马术师训练参加盛装舞步比赛。
爹地送我娜塔莎的时候,说希望我也能喜爱骑马这项运动,希望这匹白色小马能够陪伴我快乐长大。
娜塔莎好乖好温驯,格外亲人,每次我准备鞍具的时候,她都喜欢凑过来和我玩闹,头搭在我的肩膀上,还用嘴使劲儿拱着,像是要把我往自己怀里揽。
每次跑完我都亲自牵她回马厩,离开时她仿佛心有灵犀,楚楚可怜地睁着那双深色大眼睛望我,仿佛下一秒就要滴出眼泪。我一步三回头,只见她粉色湿漉漉的鼻子卡在栅栏缝隙中,呆呆凝望着我远去的背影,直至看不见为止。
后来娜塔莎果真陪伴了我好多好多年,比爹地陪伴我的时间还要长,还要久。
她美丽优雅,沉默无声,亲历了我辉煌璀璨的少年岁月,陪伴了我衰败颓唐的至暗时刻,是萧家大厦倾颓的见证,是缔结我过去与未来的纽带。
正文04罗刹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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