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遥这个身体不知怎么回事,极容易喝醉,所以她在外,是极少喝酒的。
可是“作为”一个男子,又是生意人,不喝酒是不行的,所以她偶尔也会抿那么一两杯,所幸一两杯的量还能撑得住。
萧遥喝了一口酒,脸蛋只有极浅极淡的红,不细看是看不出来的,所以许多人看她,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奚昭视力好,见了有点吃惊,觉得萧先生果然是罕见的极品美男子,喝酒了脸上居然生红晕。
他再看萧遥的眼睛,见如同泛了水光一般潋滟,不由得呆了呆,脸上有些发热。
意识到失态了,奚昭收回目光,看着自己手上的酒杯,说道:“萧先生不适合喝酒。”
萧遥放下酒杯,笑道:“你看出来了?我的确不能喝酒。”说完看到奚昭怔怔地看着自己,便伸手对他招了招,“你怎么了?”
这样看着她,难不成她脸上很有醉酒的模样,又或者喉结有点裂开被看穿了?
可是应该不会啊,这是孙氏请大夫花了几年时间弄的,她也改良过,确保带几日都没问题的。
奚昭仿佛受惊一般,有些狼狈地收回目光,笑道:“没什么,只是没想到,我们竟会有今天的合作。”
他面上还是一副镇定的样子,可是耳朵却红了,说的话也失去了一贯的冷静。
萧遥没有多想,以为他是觉得当初在城门口只有一面之缘,不想如今竟成为合作对象,当下笑着点头:“的确如此。”
奚昭的目光又闪了闪,放下酒杯,拿起筷子夹菜吃,表面上一派正常,可心里却有些为难。
他原打算请萧遥和孙氏去看戏的,可是他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不是很适合了。
奚昭吃了一筷子菜,终于下定了决心,看向萧遥。
这时陈信推门走了进来,笑着道:“三少,萧先生,定的是七点三十分的票,时间差不多了。另外,孙太太也接过来了。”
萧遥便问:“什么票?”
陈信听到她问,便看向奚昭。
奚昭在心里叹了口气,面上丝毫不显,对萧遥道:“电影院里放小牡丹的一部戏,我想着也没别的活动适合,干脆便决定请你和令堂去看戏。”
萧遥想到自己整日在兵工厂,极少有空陪萧遥,一起看戏也好,当下忙点头:“也好。奚三少有心了,谢谢。”
奚昭摆摆手。
大家一起去看戏。
此时时值秋天,因为地处北边,夜里已经有些凉了。
奚昭在城中也有汽车做代步工具,此时从有些暗的街道上开过,路旁偶尔有几个行色匆匆的行人路过,看着很有几分萧瑟的味道。
萧遥看着窗外,原本散漫的目光渐渐聚焦起来,她看着挤在街角的人,渐渐抿紧了嘴唇。
原主的家庭虽然有诸多问题,也不是大富大贵,可是生活得比很多人好了。
最起码,她和孙氏就不必像街上那些流浪的人那样缩在街角过夜。
萧遥扭过头,才发现坐自己身边的是孙氏,平素跟她一起坐后面的奚昭坐到副驾驶座上去了,当下伸手敲了敲驾驶座的座椅:“奚三少。”
奚昭磁性低沉的声音很快传来:“嗯?”
萧遥看向街角的人,道:“你看到街角的流浪人了吗?好像还有流浪儿……”
奚昭今晚不知怎么回事,似乎频频发呆,萧遥过了一会儿才听到他的说话声:“这里的流浪儿不算多,沪市的才多。”
萧遥道:“你不是说缺人吗?你有没有考虑过这些流浪儿?”顿了顿又道,“还有,像我之前见过的那批小姑娘,其实也有很多是流浪儿。”
奚昭原本纷乱的思绪很快收了起来,他看向窗外,开始认真考虑萧遥的提议:“的确可以考虑。”
流浪儿都是被抛弃的,没有任何亲眷,带回去养大不容易被背叛,反而更加忠心耿耿。
虽然在他们成年前,需要养着,收益并不大,可是如今从如今的国际形势来看,迟早要大乱的,那时这些流浪儿都长大了,是可以帮忙干活的。
就算有些残疾的流浪儿,也可能帮忙做下烧水煮饭和打扫卫生的事,怎么说也是有用的。
越是想,奚昭越是觉得这些流浪儿可用,当下决心回去仔细考虑一下。
奚昭生得高大英俊,萧遥虽然不及奚昭高大,但是个一身书生味道的潘安人物,所以一进入戏院,几乎所有女士的目光都看了过来。
戏院里负责招待贵客的几个美女,都扭着步子过来送吃的,进入雅间后含情脉脉,举手投足间满是风情,眼睛跟钩子似的。
孙氏很看不惯这些,见了便皱起眉头。
却说几个美女,见除了两位十分英俊的男士,竟还有一个上了年纪的太太,有些诧异这组合,但转念想到,或许是两位美男子带老母亲来看戏,就释然了,娇声招呼萧遥和奚昭,又热情地给孙氏倒茶。
萧遥接了茶,冲给自己倒茶的姑娘笑了笑,一脸正气地说谢谢,半点也不给人误会的机会。
可几个美女见了她的笑容,小心脏都如同小鹿乱撞,对待萧遥又热情了几分。
好不容易戏要开场了,这些美女得不到主人的邀请,只得依依不舍地离开。
奚昭看了萧遥一眼,道:“萧先生果然是貌若潘安的人物。”
萧遥听了这话,看了他一眼,总觉得他说这话酸酸的,心道没想到奚昭也会因为魅力不如人而嫉妒,当下笑道:
“你不用酸我,他们亲近我一些,只是时下流行我这种书生型的美男子罢了。当然,你平日里也是文质彬彬的,又有几分匪气,比普通书生型美男子更吸引人,可惜今晚不知怎么回事,板起脸来,叫人望之生畏,不敢靠近你。”
奚昭听到她前面的话,觉得她疯了,不知在胡思乱想什么,听到中间,俊脸烧了起来,连忙移开目光,低声说道:“乱说什么,看戏了。”
这场戏虽然不是以爱情为主题,但对男女主人公的感情有所描写。
奚昭的心,越看戏越乱,等看完了戏,他如释重负,说天色已经很晚了,让陈信先送萧遥和孙氏回去,送了他们回去再来这里接他跟林临。
陈信看到自从那些美女进来之后,奚昭便有些心不在焉的,以为他终于开窍要找姑娘了,心中欣慰,马上接了这任务。
不过临出去前,还是偷偷拉了林临低声交代:“三少找姑娘可以,万不可有了孩子。他第一次接触这些姑娘,难免会叫人暗算了,你看好些。”
林临一头雾水:“你怎么说到这个来了?谁说三少要找姑娘了?”
陈信翻白眼:“说你蠢你还不信!总之你记着我说的话。三少找那些姑娘可以,但绝不能让她们怀孕了。”说完看到萧遥,有些尴尬。
萧遥冲陈信点点头,道:“我和我娘在外面等你,你说完了赶紧出来。”心里却有些感慨,没想到奚昭这样的男人,也免不了贪花好色啊。
孙氏也听到陈信的话了,见萧遥若有所思的样子,心里不免有些担忧。
到家后,孙氏拉着萧遥在沙发上坐下,说道:
“奚三少看着挺不错,可惜齐大非偶,而且似乎话不多,不是很好相处,你莫要陷进去。不说别的,以他的家世,就算他以后出门找其他人,你只能看着,根本管不了。”
萧遥顿时哭笑不得:“娘,你说到哪里去了?我和奚昭只是合作伙伴,没有别的关系。你不能看到一个男人就胡思乱想啊。”
孙氏松了口气:“你没有这个意思就好。”顿了顿又道,
“不过你已经十八岁了,也该想想自己的婚姻大事了。如今我们既然已经远离悦城,身边的人都不知道我们的底细,你不如恢复女儿身,好生说一门亲事?”
萧遥摇摇头:“目前还不是很适合,再等等。”见孙氏担心,又好言安慰。
第二天,萧遥继续在兵工厂研究武器,而奚昭呢,则将整个兵工厂视察了一边之后,又到周边去看兵工厂的地形,两人没有碰面。
之后几日,萧遥偶尔跟奚昭碰上,但由于大家都忙,也没说什么话。
倒是老周和老李,看到奚昭对萧遥的态度,忍不住担心,私下里老李悄悄问陈信:“可是萧先生得罪了奚三少,让奚三少不高兴了?”
陈信一脸不解:“你怎么会这样想?”
老周道:“这不是明摆着的么,三少故意远着萧先生,做得太明显了,瞎子才看不到。陈信啊,萧先生在枪械方面是个天才,十分难得,可不能让他觉得受到怠慢,然后改投他人啊。”
陈信忙道:“这绝对不行。”顿了顿又道,“三少有这个意思吗?回头我问问他,也将两位的担忧告诉他。”
奚昭听到陈信这问话,愣了好一会儿才摇摇头:“没有这回事。”他只是因为那个该死的梦,觉得自己不正常了,所以打算先远着萧先生,等心情平复了再说。
不过效果显然很不好,而且还叫人误会了。
奚昭觉得心虚,觉得有罪恶感,想起还没给萧遥发工资,连忙将汇票翻出来,拿去找萧遥。
他拿去给萧遥的汇票,比原先打算的多了二分之一。
萧遥沉迷研究,根本顾不上奚昭的态度,见他送这么多汇票过来,心情马上飞扬起来,笑着说道:“你放心,等你下次再来,我一定会再给你惊喜的。”
奚昭这东家可太大方了,不好好工作都觉得对不住她。
奚昭的眼神在她的笑靥上顿了顿,才慢慢移开,道:“这些天我忙得很,因此没怎么跟你联系,以至于厂里也有人说我跟你闹矛盾了,希望你不要误会。”
萧遥讶异:“还有这种说法?”又连忙摆了摆手,“不会不会,你放心好了。”
在奚昭正准备离开花城时,奚昭的手下陈文海带来了一大车奚昭原先说的武器及机器资料。
此人生得很是和善,看到人时脸上总带着笑意,很叫人生好感。
而他带来的资料,萧遥在粗略翻过之后,竖起了大拇指,很是赞叹了一番陈文海足够能干。
资料虽然不是十分全面和深入,可是想想国内这方面的现状,就知道这批资料的价值有多大了。
陈文海笑道:“全赖三少。我起初没什么建树,三少提醒说,可以跟香肠国基层或者小组长级别的联系购买,我尝试了起来,发现果然可行。”
萧遥听了,赞赏地看向奚昭:“你怎么会想到香肠国的?”香肠国是一战时的战败国,在很多人心中,都比不上腐国和高卢国。
奚昭道:“据我所知,香肠国因为上一次战败,一直被压制和吸血,很多人连饭都吃不起。所以我想,他们应该很需要面包和香肠。”
陈文海不住地点头:“正是如此。”
萧遥了然,她的目光被黏在这些资料上,再顾不得问别的了。
奚昭见了嘴角翘起来:“你先看吧,回头找个可信的将资料整理出来放好,方便你随时查阅。”
萧遥头也不抬,点点头道:“好。”
随后,萧遥如痴似醉地吸收起相关的知识,等稍微分了点心神出来,却发现奚昭又离开了。
不过她没有在意,而是兴致勃勃地准备改良手枪。
她经常不在家,孙氏带着丫鬟婆子在家,偶尔也出门看戏或者去酒楼里听说书先生说书,有时难免遇到危险,又或者当有人知道她为奚昭办事时,会对孙氏下手,所以她打算改良一款手枪。
如今流行的手枪大致上有驳壳枪、普通手枪以及转轮手枪。
驳壳枪可以连续射击不卡壳,从功能上来看不错,但实在太大了,不方便随身携带。
普通手枪是半自动手枪,生产起来复杂,目前质量并不高。
转轮手枪只有六发子弹,持续性差,射程和火力都比较弱,并不是最优选。
萧遥打算改良一款手枪,让其达到体积小便于随身携带,但杀伤力又够强的特点。
她脑海里本来就有和手枪有关的片段,如今又得了一些枪械的基础知识,更是如虎添翼,不过三个月时间,就弄出了一款小巧精致但威力很强的手枪。
由于机器资料也有新的,这么几个月功夫,研究人员虽然还没完全吃透,但在原有基础上改造,加上奚昭购买了一些零件,组装起来,已经弄出了一批新机器。
萧遥让这批新机器帮自己制造手枪,打算自己要一支,又给孙氏一支。
奚昭和周恒是她的合作伙伴,也要制作出来送他们……于是她命人先生产一百支的量。
奚昭正好在处理矿藏的事宜,回来时顺道过来兵工厂这里,知道萧遥又改良了一支手枪,大为高兴,再看到这手枪的各项性能,更是惊为天人,当即,自己就要了一把,还陈信装好一些,他带回去送人。
我是女炮灰[快穿] 第14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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