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不信去见了简易,得到了简易的许可之后,杨不信安排好了人,将称手刀交由了驻守山门的弟子,待到荀笙收拾好了东西之后离开山门,在送到荀笙手中。
山门的弟子不是蠢货,即使李夙夜在斗争中不敌诸位元老,但是还有对他忠心耿耿的杨不信和简单等人。他到没有挑衅荀笙,给荀笙个装x打脸的机会。
经此一事,昨日杨不信和杨可欣都被授予了执事阶职,虽然身份依旧是弟子,但是当长老的职位出现严重的空缺,他们是可以走马上任的。一旦成为长老,就相当于进入了管理层。此时提拔他们为执事,几乎称得上是钦定接班人了。
荀笙只背了一只不大的背囊,腰间佩刀,太虚剑宗为他准备了居所,办妥了一切事宜。
林檎城很大,地处昭国东南境。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多半是依据地形来的。沧泪河贯穿南境,东流之时,裹挟了西南的泥沙形成了一片广袤的滩涂。林檎城是一个比较广的概念,辐射的地域也很大,周围许多零散的聚落,也都以林檎城人自居的。
荀笙被下放的地方离着太虚剑宗山门很远,起码荀笙骑一匹瘦马,花了一夜的时间赶到了这里之后,极目远眺去,连晨起时候触手可及的云霞都看不见了。
太虚剑宗背靠沧泪河,而这里则是林檎城最西部的一个名为余钱邑。
太虚剑宗有良田万顷,林檎城中有数之不尽的佃户依托太虚剑宗为生。太虚剑宗算是有良心的,农具之类的东西都是统一采购和分发的。
西南有高原,产针叶类的树木,木质油性大,经过处理后韧性极好。铁器珍贵,木质的农具多是从这边采购的。加上西南边药材和皮毛也多,太虚剑宗对此需求量比较大,来往的贸易就繁荣了这座余钱邑。
来到太虚剑宗给自己安排的居所,宅子不小,但是无一仆从。徐熙城为李夙夜专门立了一个项,每月拿出来四十两银子供李夙夜公关和消费,超出预算百分之五十的可以由宗门报销,另外还有十两银子的月例。
实际上,宗门并未有任何人与李夙夜接洽,也就是说,李夙夜并不需要处理任何事务,这每月七十两银子,更像是一种安抚。七十两银子远超许多人一辈子的积蓄,满够李夙夜醉生梦死了。甚至买几个侍女和奴仆,也十分富裕。毕竟在昭国,买个眉目清秀的丫鬟,也就四五两银子。
当然,为了进一步防止李夙夜自立门户的事情发生,在太虚剑宗内部需要处在闭关状态的李夙夜,是不能进藏经阁的。藏经阁的各种武学典籍,也不允许外带和抄录。尽管李夙夜这个太虚剑宗宗主,不会半点武功。
荀笙先准备了些马料,喂饱了那匹老马之后,就回房休息了。到了晌午,荀笙听见有人敲门,从床上爬起来,只觉得浑身酸痛。一边活动着筋骨,一边推开了门。
一个容貌猥琐的中年人站在门外,什么话也没说,递给了荀笙一个牌子。荀笙接过一看,上面印有“倾城”二字,皱了皱眉就让这个人进来了。
合上门后,那人斜睨着荀笙说道:“下官周庐力士张皓凯,听闻李夙夜宗主欲来余钱邑公干,我周庐一贯的职责就是维护和调解各宗门之间的和谐,为防李宗主路与不测,故一路跟随李宗主至此。”
荀笙眼睛眯了起来:“是方未明让你们跟踪我到这里的?”
周庐力士张皓凯皱眉道:“李宗主,我们身为明王司的密探,怎可直呼倾城大人之名?”
荀笙冷笑一声:“你跟我讲周庐的规矩是吧,那我就告诉你,我是周庐曹司,比你这个力士还要高上一阶。你见我不拜也就算了,一口一个李宗主的,你这难道就不算违背了周庐的规矩?”
张皓凯是老狗的嫡系,不然不可能以区区力士之阶职,接触到荀笙这种保密等级高的离谱的任务。他早就从老狗那里得知了荀笙这个的伶牙俐齿,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毕竟是周庐的人,张皓凯个人的修养还是很高的。不卑不亢的给荀笙鞠了一躬说道:“下官见过狗剩大人,刚才是下官僭越了。”
身为一个生长在红旗下的青年,荀笙很反感这一套封建礼节,别人给自己恭敬鞠躬这种事情,放到他身上只觉得别扭。荀笙不自觉的侧了侧身子,却还是带点不满的冷哼了一声。
张皓凯也不管荀笙的表情变化,用十分公事公办的语气对荀笙说道:“狗剩大人,倾城大人托我给您带个话。七天之内杀死目标的任务不做任何更改,现在算下来,您还有五天的时间,希望您能够好好珍惜。”
张皓凯毕竟不是方未明,不会给荀笙打心眼儿里的那种压迫感,荀笙有些愤怒的说道:“就算我完不成这个任务又如何?他方未明能把我怎么样?别忘了,我是被他逼来的,是他需要我,而不是我需要他。有种的他就搞死我,到时候太虚剑宗这个宗主谁爱做谁做。”
张皓凯听了荀笙的话,非但没有动怒,而是带着笑意说道:“倾城大人早就料到你会这么说了,倾城大人让我告诉你。狗剩,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你是个贪生怕死的人。潜伏太虚剑宗的任务失败,你会当即死亡。当然,潜伏太虚剑宗不需要你用一辈子去执行。如果你有悖我的意愿,我会在你完成任务之后给你加官进爵,让你享受花花世界,但我也会保证你活不到自然死亡的那一刻。”
荀笙的身躯颤抖了一下,而后用有些沙哑的声音对张皓凯说道:“你去回复一下倾城大人,我知道了,我会照做的。”
听罢,张皓凯点了点头,然后瞥了一眼那匹瘦马说道:“为了保护狗剩大人,下官一路上需要隐匿行迹,故没有骑马,一路用轻功奔袭……”
荀笙点了点头说道:“马你可以牵走,就当送你了。毕竟我来这里,首要目标杀人,骑着马没什么用不说,目标也太大。”
张皓凯欣喜的点了点头。
这匹瘦马虽然形体不佳,体力也一般,但是再垃圾的马也能卖个五十两银子,也就是买十个丫鬟的价格,没准还能再搭一个仆役。周庐力士一个月俸禄也就那点儿,想买匹好马可得有些年月的积攒。
蹲在门口,看着张皓凯的背影远去,荀笙拖沓着脚步在街边买了些软和的吃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睡了一上午还算是精神,一边吃着,荀笙一边打开自己的背囊。
一身劲装,里面包着一本荀笙手抄的《闷屁》,闷屁里夹着几张银票,还有一些散碎的银钱。
算算,这些银票和碎银加起来,约么有百两银子。其中五十两是出山时候徐熙城吩咐给的,这之外还有自己带来太虚剑宗的,还有一些碎银子,是临走前从宗主居所各个橱柜里搜罗出来的。
百两银子绝对是一笔巨款,可以供荀笙做许多事情了。
荀笙脱了身上的长袍,换上了那套劲装,眼神逐渐的锐利起来。手指缓缓的摸上称手刀,元初山送来的时候,考虑到偌大的太虚剑宗够呛能够找出来一个刀鞘,便给配了一个朴素的皮质刀鞘,上面有些突起的纹路,却不成形状。
这也是荀笙第一次抽出称手刀,刀光乍现的一刹那,荀笙有些恍惚。即使是对武学连基础认知都没有的他,都能够感受到这把造型普通的环首刀上,似乎隐藏着一股朴拙且蛮荒的气质。身体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不受控制的战栗了起来。
不愧是天外陨铁,刀身很轻,荀笙不自觉的在空中挥舞了几下称手刀,有银光闪烁,恍惚间仿佛切断了丁达尔效应形成的光柱半秒。
刀是好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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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余钱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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