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海棠屋
首页北宋大法官 北宋大法官 第154节

北宋大法官 第154节

    不过这也不是意味着这店就开不下去,若是有冤屈,第一选择肯定还是张斐。
    这个地位是无人能够取代的。
    但是对于张斐而言,纯打官司,没有其它的律法服务支持,也是很难做大做强的。
    任何买卖都要具有广泛性,才能够赚大钱。
    当然,官司还是最重要的,如果你都无法伸张正义,自然也不会有人来找你需求法律服务。
    二者也是相辅相成的。
    苏轼的官司,绝对是香饽饽。
    如今苏轼在汴京很有名气,他的官司一定会吸引到很多人的目光。
    必须慎重对待。
    为什么张斐、许芷倩要回家去研究案情,不是因为家里有床,而是因为律师事务所的档案部还未建成,大量的资料都还是在许家。
    二人回到家里,就立刻研究起来。
    有了上回的经验,这回许芷倩更是驾轻就熟。
    知道该怎么去研究。
    但是,目前大宋对于版权的规范,等同于没有,所有案例都是属于管制案例,且都还是关系户,可以说是特殊案例。
    一般都是官员或者颇有名望的士大夫,对于一些盗版感到不爽,就去跟官府抱怨。
    毕竟他们的地位在这,官府一般会派衙差去看看。
    客气一点就劝劝,别印了,别印了,印了也别灌水,少整一点错别字。
    不客气的就直接把印版给砸了。
    当然,更多是趁机要点钱。
    走了以后,人家照印,那些文官士大夫也不可能天天去计较这事。
    苏轼还算是比较小心眼的,只要看到,必定抱怨。
    但这连治安管制都谈不上,纯属给个面子。
    二人研究了一整日,得出的结论,就是如果要达到上堂争讼的级别,就还是盗窃法最为合适。
    但这不是张斐想要的,也不是苏轼的诉求。
    若只是摁死这个集聚贤书店,这当然是可以的,但张斐和苏轼要的都是版权法。
    这盗窃法与版权法,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二者是不能完全归于一类,那样做的话,将会引发出很多法律问题的。
    关键这盗窃法的定义过于狭隘,很难往里面去填充内容,孕育出一条新法来。
    二人商讨一日后,也没有什么结果。
    第二日上午,许芷倩又来到张家,刚好放假在家的许遵老头又默默地跟了过来。
    身为文人,对于这个官司也是很感兴趣的。
    “昨晚我想到一人,他倒是给了我不少启发。”
    见到他们父女二人,张斐便是激动地说道。
    许芷倩忙问道:“谁人?”
    “宋江。”张斐激动道。
    “宋江?”
    父女两相觑一眼,眼中尽是茫然。
    对哦!宋江可能都还没有出生,天呐,我又太激动了。
    张斐忙道:“先不管这宋江是谁,主要是我想到一个案例,是说这个宋江作了一首诗,这首诗引用了一些古代造反的人物,故朝廷判他违法。”
    许芷倩道:“那应该是属于谋逆之罪。”
    张斐道:“但他只是念诵了一首诗,本身并没有谋反的动机,这也能够判谋逆之罪吗?”
    许遵沉吟道:“若无动机和行动,那倒是不能判谋逆之罪,而是应该判‘造袄书袄言’罪。”
    (注:袄同妖,亦作,造妖书妖言)
    张斐一怔,急急问道:“恩公,此罪属什么罪?”
    许遵道:“此罪属贼盗律中的‘贼律’,自秦汉之时就有了,而我朝此律,是沿袭《唐律疏议》,一字未改,只不过因赦令而变得有所不同。”
    赦令与疏议像似,但多半都是指皇帝释法,一般都是皇帝针对某条律文,以圣旨的形式,给出解释,这也是算是法令。
    由此可见,从立法层面上来看,皇帝也是要高于律法的。
    当然,就宋朝制度而言,赦令是要与大臣们讨论的,有着很严格的程序,可不是说皇帝想怎样就能怎样。
    之前审阿云一案时,在神宗的圣裁中,就包括对自首减刑的赦令,因为当时争得就是阿云是否适用于自首减刑条例,皇帝的赦令就表达一个意思,适合。
    不过后来被大臣们一股脑都给驳了回去。
    适合个屁!
    你赵顼懂法吗?
    不懂就别逼逼赖赖。
    但通常皇帝的赦令,都是针对刑罚的加减,比如说,杖一百,还是杖五十。对律文的补充和解释非常少。
    可见阿云一案,是有着很多特殊的地方。
    皇帝到底能不能通过释法来争取自己的利益,答案是可以的,但又是很难的。
    张斐赶忙拿过一本《宋刑统》,查阅起来。
    许芷倩也拿过一本来,她对此律其实也不是很熟悉,因为此律用的频率太少,她也没有遇到过。
    即便遇到,她也没有资格去介入,这可是属于皇帝管的案子。
    “找到了!”
    只听张斐念道:“传用以惑众者,亦如之;传,谓传言。用,谓用书。其不满众者,流三千里。言理无害者,杖一百。即私有祅书,虽不行用,徒二年;言理无害者,杖六十。”
    之后还有疏议。
    比如说,造袄书、传袄书,分别是怎么定罪。
    又比如说,多少为众。
    写得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看过之后,张斐问道:“此罪名可定义反诗之罪吗?”
    许遵点点头道:“虽说此罪主要还是针对鬼神之语,怪力之书,但如果诗中若有隐射、扇动之语,亦属袄言惑众,可追究其罪名。
    此与谋逆之罪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于有无实际行动,如果有,则属谋逆,如果没有,就属此罪。不过此罪最高亦可判处绞刑。”
    其实那文字狱就是源于此罪。
    张斐问道:“为什么袄言惑众会被列为罪行?”
    许遵道:“自然是因为此罪会危及到江山社稷。”
    张斐又问道:“在律法层面上,二者又是否属因果关系?”
    许遵点点头道:“当然。”
    张斐笑着点点头,“就它了。”
    许芷倩突然道:“张三,你莫不是想害苏先生?”
    张斐愣了下,“你此话怎讲?”
    许芷倩道:“之前说得不是那什么盗版一事么?怎么又说到袄言之罪,若以此罪来打,被告人不就是苏先生么?”
    词集虽然是集聚贤印刷的,但若以袄言来论罪,肯定打其中的内容,而不是盗印。
    张斐听得眼中一亮:“这倒是一个好主意,以苏先生的名气,若是将他也给拉进来,就有足够的噱头。”
    心里寻思着,要不要让苏轼提前体验一把这文字狱,好给他一个教训,今后别瞎插。
    许遵听得眉头一皱,“你这是什么话?”
    张斐赶忙解释道:“恩公勿怪,我就是开个玩笑,我这不是要害人,我是要立法,那就必须要引起朝野上下足够的重视。”
    许遵惊讶道:“立法?你凭什么立法?”
    傻了!
    你一个耳笔之人,竟然要立法?
    这比定调祖宗之法还要离谱一些,毕竟那只是争夺解释权,立法可是要走正规程序的。
    张斐嘿嘿道:“这我自有办法。”
    许芷倩道:“如果你要告苏先生,那我可不会帮你。”
    张斐道:“你放心好了,我绝不会这么干的……”
    正当这时,忽听门外李四喊道:“三哥,三哥,夫人他们回来了。”
    “他们回来了的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快啊!”
    张斐面色一喜,又向许芷倩道:“咱们待会再说。”
    说罢,张斐便立刻出得门去。
    但见除史挺秀外,其余人全部回来了。
    “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张斐笑问道。
    那黑厮牛北庆挤上前来,“俺们听闻恩公有难,故立刻赶了回来,二郎他由于要为兄长守孝,故暂时不得前来。”
    “有难?”
    张斐傻眼了,心里很纳闷,我怎么不知道我有难?
    冯南希道:“我们听说恩公新铺开张,遭到朝廷和同行的排挤。”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cript>read_xia();</script>


同类推荐: 我妻如奴魔欲(更新至238章)夫妻日记我的爆乳巨臀专用肉便器恶人传皇嫂(H·强取豪夺)快穿之娇花难养重生之母女调教(未删节完本+外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