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年轻的摊位老板
等林恒换完衣服,晓霞就抱住了他的腿:“爸爸,举高高!”
“好,举高高!”林恒抱着她的双腿举起来在空中转了两圈。
“好耶!!”晓霞欢呼着。
“爸爸,再来一次!”林恒刚把她放下来她又要来。
一连玩了三次后,又亲了亲,晓霞才安静的趴到林恒怀里。
“你没必要在这里也这么拼命的。”秀兰看着他胳膊上的蚊子包心疼的说。
林恒笑着道:“看到了不打我也手痒呀,不过今天打了就收手了,明天安静的玩一天。”
打猎和钓鱼一样,都有瘾,那种和动物博弈的感觉让人忘乎所以,欲罢不能。
“那正好,明天八月十五咱们去乡上玩,有集会。”秀兰点点头。
外面,男人们还在激烈的讨论,女人们已经去厨房烧水了,小孩围着野猪流口水。
林恒抱着晓霞一出现,顿时成了焦点。
秀兰父亲和三个哥哥对他佩服的不行,村里的一些邻居投来赞赏和羡慕的目光。
“林恒,这野猪咋办啊?杀了腌制成腊肉你和秀兰带一些回去吧。”陈父看着林恒满脸的笑容。
“这野猪就在这吃,我今年打了两头野猪了,都比这大,我家里还有嘞。”林恒笑着说。
“比这还大?”陈父一愣。
“是的,一头三百多斤,一头一百五十多斤。”林恒点头道。
“三百多斤?那得多大啊,吃多久啊。”
“难怪能一箭毙命,原来是有经验啊。”
“快和我们说说怎么打到的!”
一群人好奇的不行,围着林恒要他讲讲经过。
林恒简单的说了一下,众人不由得都竖起了大拇指。
同时又不可避免的羡慕起来,这么多肉,这得吃多久啊。
要是让他们知道林恒把猪肉练成猪油做了肥皂,估计一个个都能心疼的说不出话。
此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不过却一点也不暗淡,院子里可以看的清清楚楚。
因为今天的月亮非常的明亮,天空碧蓝,星辰稀疏。
邻居们看了一会儿,就恋恋不舍的离开。这里经常能吃到鱼,但是肉也是十天半月吃一回。
“这只大雁我看了,没得病,就是死了伴侣不想活了,秀兰你想怎么吃?”陈父看着秀兰询问说。
以前陈父虽然也疼爱秀兰,但在家那都是说一不二的,现在他不由自主的会问一下秀兰和林恒的意见。
这自然是因为林恒有本事了,他在心里默认了女儿和林恒比他更厉害这个事实。
“一半炖着吃,一半炒着吃吧。”秀兰想了想说道。
“好,伱妈她们在烧水,一会儿先杀了让你妈去给做。”陈父点点头笑着答应。
水烧开,秀兰四哥去处理大雁,她父亲和大哥三哥汤猪杀猪。
秀兰拿着林恒脏了的衣服和鞋子拿热水给洗了,都是沾染的烂泥浆,不是什么顽固的污渍,洗起来也不难。
林恒则抱着女儿看陈父几人杀猪。
等到猪毛擦干净后,他们找秤称了一下。
“五十六斤,不小啊。”几人都是咧嘴一笑。
“主要猪肉嫩好吃。”林恒点头说。
这头野猪应该一岁都不到,肉质可比那些大野猪好吃多了。
上次那个烤乳猪就香的不行,让人根本停不下来。
“确实,小猪最香。”陈国栋点了点头。
等陈父给野猪开肠破肚的时候,林恒把自己的百炼钢匕首递了过去:“爸,用这个杀。”
陈父接过刀试了一下,惊讶说:“你这把刀好啊,这么快的。”
“百炼钢打的,了五块钱。”林恒笑了笑。
“难怪了,这刀好。”陈父点点头,拿刀给猪开肠破肚。
猪肚子破开后,取出猪肺和心脏,可以清晰的看到林恒造成的伤害。
猪肺整个被贯穿,心脏也被扎进去了三厘米深,猪肚子里全都是黑色的血,这是利箭造成的内出血。
“真是厉害啊,前年村里的王家老汉拿猎枪据说也打了一头,但是当时没死,后面找了三天都没找到。”
陈父看了看猪心,摇头感慨。越看越能明白林恒这一箭有多准。
将内脏都掏出来后,猪肉很快就分成了一条条,用重盐涂抹,放在木桶里再撒上椒茴香籽和白酒,腌制一晚上,明天就可以烟熏了。
猪杀完后,饭菜也差不多熟了,晚上炒了野猪肉,还有一道炒大雁肉,汤没来得及炖,时间上有点来不及。
吃了口后林恒不由的点了点头,大雁的味道确实不一般。
口感细腻醇厚,不腻不躁,即便秀兰母亲手艺不太行,这大雁肉都炒的非常老,但依旧能感受到其味道之鲜美。
他吃过的鸟肉中,能和这大雁肉媲美的也就金鸡肉了,但金鸡一只两斤不到,大雁却能有五六斤。
“难怪有‘闻到雁肉香,神仙想断肠’的说法啊,真好吃。”林恒感慨道。
可惜了大雁不在红枫村附近歇息,否则回去还想再搞两只吃吃。
“林恒,喝一点!”陈父举杯说道。
“好。”林恒点点头,喝了一口。
因为是借着蜡烛吃饭,众人就没有喝太久的想法了,小酌几杯,吃了米饭就准备洗脚休息。
林恒抱着女儿给她讲故事,那些童话故事讲了太多遍,以至于他都能背下来了。
“林恒,我看你又是喂女儿饭,又是哄她睡觉的,这活都是你在做啊?”陈母看着林恒询问说。
“是的。”林恒点了点头,故意没解释。
陈母顿时怪罪起了秀兰,拉着她的手说:“女儿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林恒在外面挣钱已经够累了,这活就应该我们女人来干呀。
你要学会心疼自家男人啊,这么好的男人累坏了你以后可咋办。”
秀兰:“……不是,他是自愿的啊,我要带他还不乐意呢。”
她看着林恒,想让他帮忙解释,但是林恒眨了眨眼,一副没听到没看到的样子。
“别想当我面欺负我女婿,看人家乖成啥了,你以前挺乖巧的啊,是不是林恒太乖了,把你惯坏了……”陈母拉着女儿的手苦口婆心的说。
秀兰狠狠瞪了一眼林恒,她算是看出来了,现在自己成外人了。
“还瞪他,不准瞪了,你出来我给你好好说说。”陈母看了她一眼。
她只能点头答应,给自己母亲保证,说了好一番话才把她送出房间。
将母亲送出去后,秀兰就把门给反锁了,一双美目的看着林恒,缓缓走到他面前,眉目含笑:“好玩不老公?”
“没呀,我是实话实说。”林恒咧嘴一笑,看到老婆想上来教训自己,他连忙道:“女儿快睡着了。”
“那你先哄她睡觉吧。”秀兰狠狠瞪了他一眼。
三人上床休息,林恒将女儿放在最里面,哄睡着后刚躺下,老婆柔软的小手就把他脑袋掰过来了。
“我妈让我好好照顾你,说你人小,以后我就抱着你睡了,好好照顾你。”秀兰柔声细语的说道。
“没有,我明天就去给妈解释。”林恒连忙说。
“不准解释,越描越黑,安静睡觉。”
秀兰拍了拍他的脸,把半边身子压在他身上,大长腿从他腰间架过去,但是不准他动。
她是懂得拿捏林恒的,这样子他根本睡不着,越睡越硬。
温柔女人折磨起人来根本不用生气,她太懂了。
“我错了老婆!”林恒咬住她耳朵,顿时老婆身子就软了。
“别乱来啊,爸妈他们在堂屋打地铺睡着呢。”
感知到林恒乱动的手,秀兰一把抓住。
又和他贴了贴脸,娇声细语的说:“乖啊,回咱自己家再说,这里连卫生纸都没有。”
林恒一想也是,总不能最后擦衣服上面。
这时候很多农村上厕所用的都是玉米芯,有厕纸的都不多。
他们家是他重生回来后就买了这些东西,哪怕贵也要买,那粗糙的玉米芯可比砂纸还恐怖。
呼了口气,把老婆狠狠的深吻了一口解馋。
挑战了一把极限,直到两人都必须要憋不住呼吸了才放开。“休息了,再动给你一巴掌。”
秀兰已经没力气了,深深喘了两口气,她怕再下去自己也把控制不住。
第二天一早,林恒醒来后发现老婆又靠到自己身边,看着香香软软的老婆忍不住亲了口。
秀兰被她亲醒了,白了他一眼,把脑袋放他胳膊下假寐了一会儿。
另一边,女儿晓霞也醒了,扑到林恒胸口呵呵的傻笑,口水差点落他身上。
“起来吧,吃了早饭带你去集会玩,这两天可好玩了。”秀兰坐起来,把白色的bra穿好,昨天被林恒给弄乱了。
然后又给晓霞穿了衣服,三人一起起了床。
秀兰父母早就已经起来,现在正在做早饭。
早上简单的做了四个菜,众人正吃着饭,一男一女从提着东西从院子外走进来。
“爸,妈,我们来看你了。”这女人冲着屋里喊道,说话声中气十足。
这女人是秀兰的二姐陈秀,她家就在隔壁村。
她嫁了一个好丈夫,自己也能干,小日子过得还不错,勉强能达到千元户的水准。
“吃饭没有,快过来吃一口。”林父走出来笑着迎接。
“快过来吃饭,正好你妹妹秀兰也回来了,你们姐妹叙叙旧。”陈母也笑着说。
“什么,秀兰也回来了?”陈秀一听这话,大吃一惊。
连忙走进屋里,想看看秀兰现如今咋样了。
不是想叙旧,她想看看秀兰凄惨的样子,让她求自己,她再施舍一点。
然而进屋一看,她瞬间不淡定了,一双眼睛都瞪了出来。
怎么秀兰穿的比自己还好,还带着手表?
她感觉这像是做梦,当初秀兰嫁的林恒她看了就是个二流子,不然也不会跑这么远娶亲。
怎么现在过得比她还好了,一时间她有点接受不了。
“二姐!”秀兰轻轻点头,语气也说不上多么热烈。
“你小日子过得不错啊,怎么今年才回娘家?”陈秀看了又看,不咸不淡的问道。
她讨厌秀兰没别的原因,就因为秀兰把爹妈相貌的优点都遗传了,而她遗传的都是缺点。
再加上父母从小对秀兰比自己好,她自然讨厌她了。
但其实秀兰小时候很黏这个比她大了七岁的姐姐,她也根本不知道父母的偏好,甚至都看不出来姐姐对她的讨厌。
以至于经常被姐姐欺负,故意带她闯祸,后来大了一些明白了这些,秀兰才渐渐疏远了她。
“有时间就就回来了啊。”秀兰笑了笑。
“赶快坐下喝水,吃完饭了没,我给你们弄早饭去。”陈母走过来连忙说。
“不吃,我们吃了早饭才来的。”陈秀摇了摇头。
秀兰两口把饭吃完,拿着碗起身说:“妈,我带林恒出去逛集会去了,晚点回来。”
“二姐,二姐夫。”林恒打了个招呼,带着女儿也去了厨房。
放下碗筷,林恒换上还有一点潮湿的鞋子,被秀兰拉着朝着白沙乡走去。
她不太想和姐姐多说,免得父母为难。
“妈,你们还杀了条猪啊?”
陈秀的丈夫赵厚军看着木盆里腌的肉好奇问道。
“杀了猪?”陈秀也是一愣,父母家边阔绰了?
“这是秀兰丈夫林恒昨天下午在芦苇荡里打的,还打了一只大雁嘞。”林父笑着说。
“打的?”陈秀的语气有些绷不住了。
那林恒还会打猎,她以前怎么没听说啊。
“不止啊,人家现在真成有钱人了,开了收购站,给爸妈拿礼物都拿了好多。”旁边大嫂张水芹感慨的一句。
“开了收购站?不是吹牛吧?”陈秀不信,那得多少资本才能开得起啊。
“咋可能吹牛,吹牛也不能一人带一块手表,还送四五十块钱的礼物啊。”
张水芹笑了笑,她早就看不惯陈秀每次回来颐指气使的态度了,故意阴阳了一句。
“秀,坐下歇息吧,有个有钱亲戚也挺好啊。”赵厚军拉了拉她,示意她别激动。
陈秀坐下来喝了口水,平复了一下心情。
和母亲聊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去看了看秀兰她们带来的礼物,不管是衣服还是酒,都能让她沉默了。
更不要说昨天还给打了一头野猪,她就是想比,也没这么钱财支持。
“你别多心,他们是好久没回来了,你们就是啥也不拿能回来我们都开心。”
林母拉着她的手笑着说。
“我知道的妈。”陈秀摇了摇头,心里很不是滋味。
怎么自己这么努力还是被妹妹轻而易举的超越了,就因为她长得比自己好看?
怎么会这样?
陈秀内心无法平静,她越想越觉得老天对自己不公。
脑海里回想起秀兰刚刚打的招呼,她觉得那是赤裸裸的嘲笑。
然而不管是秀兰还是林恒,根本就没这方面的意思。是她自己小心眼还喜欢多想,简单一个招呼都能理解成别人对她的嘲笑。
另一边,秀兰拉着林恒到了河边码头,拦了一艘小船,往白沙乡去。
绿水县地平,水也很平缓,不管是去县城还是白沙乡,都可以走水路。
“完蛋,我二姐肯定觉得咱们是针对她。如果知道她八月十五也回来,我就不来了。”
秀兰看着水面无奈的说,她太了解她二姐了,她那个人勤劳能干的同时又很小气和小心眼。
“管她呢,当面不撕破脸皮就行了,至于她怎么想随她去吧。”林恒摊手说。
农村很多女人都这样,不要试着解释和改变,根本没用。
“你说的对。”秀兰眨眨眼,也不为难了。
走水路,半个多小时就到了白沙乡,付了三毛钱船费,两人带着女儿下了船。
岸边是松软的白沙,这也是白沙乡名字的由来。
踩着沙子,两人来到了乡上,这里的热闹程度堪比黄潭镇过年那几个集会。
绿水县的地方好,人就多。从秀兰家一大家子十几个人才分三十亩地,五十亩山林。
南平县地不行山还多,人也少,每个人分的也就多了。
“真热闹啊。”林恒看着白沙乡的街道感慨说。
街道上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有卖瓜果蔬菜的、桌椅板凳的、零食甜点的,还有卖猫狗畜生崽子的,各种小玩意的,比黄潭镇种类多很多,街道也有好几条。
林恒抱着晓霞,跟在秀兰身后,四处乱逛。
“爸爸,好吃的!”晓霞指着摊位上卖果的眼巴巴的看着林恒。
“刚吃饭的,一会儿买。”林恒摇头,不能总满足她。
“我带你去个能发挥你实力的地方。”秀兰拉着林恒笑着说。
“哪里?”林恒好奇。
“到了你就知道了了。”秀兰拉着林恒,很快来到了一个卖各种小物件的街道。
这里有那种套圈和射箭游戏,套种或者射中了,就可以把物品拿走。
这种把戏,从古代开始就有了,并不稀奇。
秀兰带着林恒来到一个射箭拿东西的摊位面前。
这里面摆放的东西不少,有首饰、有一些日用品,还有一些鲁班锁等益智玩具。
价值最高的一等奖是一个羊脂玉簪子,秀兰显然看上那个了。
摊位老板看到林恒意动,连忙走过来笑着道:“要不要玩啊?五分钱一次,射中指定靶子,就可以拿走对应的东西。”
“那个羊脂玉簪子真的假的?要射中哪个靶子啊?”林恒指着一等奖询问道。
“当然是真的,假一赔十,你想要拿到这个,那得射中最远的那个十米的小靶子,连续射中十次就可以拿走。”
摊位老板笑着道,他这簪子就是和噱头,都放这里三年了,也没人能拿走。
“那我试试,先来个一块钱的。”林恒把晓霞给了秀兰抱着,递出去了一块钱。
四周围观的一些人也都好奇的看了过来,今早还没人能从老板这里拿走东西呢。
(本章完)
第144章 年轻的摊位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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