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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等到汪县丞和孙主簿走远了,季方和还没从刚刚拿出银子的肉痛中缓过劲来:“大人,这次咱们实在是下了大血本了,您确定这银子还拿的回来吗?”
    虽然之前秦修文有对他说过为何要拿出这笔银子,可是一下子舍了一半身家,季方和觉得心里没着没落的。
    秦修文暗笑,没想到这个季方和是这么贪财的一个人,又不是花他的银子都那般不舍得。
    不过这也从侧面说明,原身是极为信任季方和的,就连自己的私库也交给他打理,而季方和也确实处处为原身着想,两人之间的情谊,不是简简单单的上下级关系可以言说的。
    秦修文喜欢贪财的人。
    其他东西秦修文保证不了,但是钱财么,很早之前对秦修文来讲就不过是一串数字而已了。
    “千金散尽还复来罢了。这银子,只有花出去了才是自己的,攥在手里的大部分最终都是为他人作嫁衣。”
    季方和一愣,将秦修文的话仔仔细细放在心中咀嚼了一番,才忽然惊呼出声:“大人,您说的这个话,真的再有道理不过了!我以前怎么没有从这个方面去想过?”
    银子,只有花出去的才是自己的!一点点都没有错啊!
    攥在手里,积攒着银子,每日夜间去数一数,自然是一种莫大的快乐,可是最后这银子到底落在谁手上呢?
    好一点的,留给子孙后代;差一点的,说句不详的,抄家灭族的时候,充缴国库都算是好的,可能最后又落在了哪个贪官手里!
    倒还不如这个时候花出去,赢得官声,获取民心,尤其是在那可能还留在卫辉的潞王面前,博得一定的好感度,对元瑾的以后,定有好处。
    自然是秦修文将其间厉害关系都一一和季方和说明了,才让季方和同意把银子“借”出去。
    曾经的原身和季方和,不是没有想过做一个好官,为国为民。但是官场氛围如此,如果你要独树一帜,做个好官,那你在这个官场上就是格格不入的存在。别人都收的银子,就你清高,你不收?是准备和他们划清界限,以待日后告发?还是早就站了别人的队伍,不屑与他们为伍?
    既然到了此地,就要按照老规矩办事,否则你这个人就是不上道。
    一个人想要保持赤子之心很难,但是一个人想要堕落沉沦,非常容易。
    秦修文是知道原身的抱负和所思所想的,当时原身在科举场上一帆风顺、意气风发的时候,也曾以历代名臣先贤为榜样。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学乃身之宝,儒为席上珍;
    君看为宰相,必用读书人。(注1)
    这是多么豪迈的激扬奋发,在原身刻苦读书的每个日日夜夜都如座右铭一般陪伴着他、激励着他,却在原身为官之初,就被击碎的个干净。
    而季方和曾经以为,他和元瑾,只有与官场众人沆瀣一气这一条路可以走,而如今,元瑾却说,他们可以走出他们自己的路。
    自己的路,太过“昂贵”,一下子就要舍掉一半身家,但是如果至此能够扶摇直上,那么五千两,也不算什么!
    季方和痛定思痛,再次肯定自己和秦修文的想法,季方和甚至想的比秦修文还要远——以后官做的够大了,还怕没有银子花吗?
    想到这里,季方和感觉自己的心痛之感稍微好了一些,这才有心思问起了其他:“大人,您刚刚说那来赈灾的葛大人此次赈灾后必然调离中枢,这是何意?”
    这件事秦修文事先没有和他说起过,但是季方和最知道秦修文的底,他们哪有什么靠山,一切不过是秦修文自己的推测而已。
    秦修文也不瞒他:“上次我已经和你说了,那锦衣卫李千户是来保护潞王的,自然知道潞王的身份,李千户和太后一个姓,必然是潞王的外家,由他来保护潞王,最是万无一失。”
    还有谁,比外戚之家的人,更拥护皇位上的人和潞王呢?除非李家人想要造反,但是他们一门已经从底层爬到了整个大明的最顶层,李太后曾经也是大权在握,如今也放权了出去,他们李氏一族,没有任何必要去更进一步,且历史上也从来没有提到过李氏有不轨之心。
    毕竟对李氏一族的人来说,万历是一定要拥护的,而和万历一母同胞的潞王也是要保护好的。
    这是一道双保险,万一现在的万历皇帝有任何意外,他们还有潞王可保他们李氏长远的荣华富贵。
    甚至秦修文怀疑,这李千户的人选,说不定还是李太后亲自指定的。
    “既然队伍中已经有一个亲近之人知道了潞王的身份,而且本身李千户是武职,带着一众锦衣卫保护潞王的安全,那么还需要别人知道潞王的身份吗?”
    季方和沉思一下,就摇了摇头。
    这事又不是光彩的事情,当然是越少有人知道越好,闹的动静越小越好。
    到时候办完了赈灾的事情,潞王混在锦衣卫队伍里一起回京,悄无声息地做回潞王,这才是上上之策。
    一个正五品的户部郎中,又没有保护潞王的能力,让他知道此事又有什么好处?
    不仅没有好处,还有坏处!
    万一是个嘴巴不严的,说了出去,到时候事情一闹大,万历等着大臣们来参他和潞王吗?
    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让他知道就是最好。
    “所以,葛大人是被舍弃的那个?”季方和不笨,甚至还很有几分小聪明,马上就理出了其中的关窍。
    “是的,葛大人只是五品,还没有上朝的资格,之前也必定是没有见过潞王本尊的,此次看似好运落在他头上,上面派他赈灾,实则回朝之后必定要挑他错处,再想办法调他离京,以免再生事端。”
    文官们一向对锦衣卫是又怕又鄙视的,认为锦衣卫是皇帝的狗,让他们咬谁就咬谁,而文官一派则是和天子共治天下,有自己的风骨在。
    不说旁人,就是皇帝做错了事情,该上折子骂的时候还是要骂,否则怎么成为一代贤臣?怎么突出自己的忠心耿耿、不畏强权?
    哪天要是因为直言劝谏,被皇帝气怒之下砍了脑袋,那说不定就能青史留名了!
    而葛郎中恰巧是文官集团中的一员,而且可能要么是不受重用常年坐冷板凳的一员,要么是什么时候得罪了皇帝都不自知的一员,总之这回,对葛郎中来讲,绝对是祸不是福。
    一个即将被调离中枢,并且看样子也不会再将其调回,准备远远打发出去的官员,以后会有什么政治前途吗?
    答案已然在季方和心间了。
    说起来这些要推测出来好像不难,但是元瑾从潞王的身份,到是谁指派了李千户过来,再到葛郎中未来的官途情况,这里面一环扣一环,稍有偏差就没法得出正确的结论。
    元瑾虽然身不在中枢,但是却能将千里之遥的那些贵人想法揣摩出来,虽然目前还没验证葛郎中之后的前途到底如何,但是季方和直觉认为,秦修文是正确的。
    这样的政治敏感度,这样的见微知著、洞察人心,古人说的“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以前季方和觉得不过是夸大,而如今,自己身边的元瑾居然就是这样一号人物!
    季方和以往对秦修文只是钦佩,而现在,他已经是到了盲目崇拜的地步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最开始的时候秦修文没有展露出来这样的才能,但是又自己说服了自己,刚开始的时候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又能展露什么?而有些人学什么东西都快,只要给他摸清楚了门道,那么以后必然是扶摇直上,别人拍马不及!
    在做学问、考科举上秦修文已经验证了这个道理,现在在做官上,也同样如此,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那明日周知府准备集合卫辉府上下一干官吏一起宴请葛大人,为他接风洗尘,到时候必然是要表示一二的,您刚刚说只要面子上过的去,不失了礼数就好,依我看,就赠其一副您写的字如何?”
    已经知道对方即将成为炮灰,季方和便将其本身的抠门作风进行到底了,秦修文书法不错,写几个字最多一柱香的时间,耗费一点笔墨纸砚,一分银子都不用额外出,岂不美哉?
    秦修文无奈摇头——这个季方和,还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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