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许久,林轩才抚着她丝滑柔顺的长发,笑了笑轻声道:“放心吧,我没事。”
姜浅予抬头看了他一眼,复又低下头,把脸贴在他怀里,轻声道:“你……怪她吗?”
“我也不知道。”
林轩自然知道她口中的“她”是谁,怔了一会儿,才吐了一口气,“我记得上次跟你说过一些事情,所以我很清楚那不怪她……”
他说到这儿,又愣了一会儿,然后才继续说道:“虽然我还没结过婚,但大概能想象的出来跟一个不爱的人结婚会是怎样一种煎熬,而且那时候老爸又……她曾经试过想要一个人撑起这个家,可那个年代,她那时候也就是个从没出过门女孩,又懂什么,何况家里还有两个负累?”
父母离婚的时候,他也不过才五岁而已,很多记忆都已经模糊,但那时候留下来的阴影却是始终挥之不去的噩梦,吵骂、哭喊甚至厮打,早上她脸上的泪痕,甚至偶有的淤青……
那个年代物质条件比较匮乏,可她没嫁过来的时候,也是家里娇惯着宠溺着长大的,说不上什么十指不沾阳春水,但那个年代的人,就算是女孩子,有谁不上学了,能在家待着五六年从没下过地干过活的?
她上过学,读书识字,也曾是媒人踏破门槛、被附近村庄不少长辈夸赞心肯的漂亮姑娘。
那个时候说亲,大多是附近村庄或者本村,离家近,回娘家方便,然而可姥姥没有生下男孩,所以外爷才从兄弟家里抱养了一个男孩,因而一辈子不受家里长辈待见。
姥姥自己过得受气,所以下定了决心要把自己女儿嫁到离这个这个她过得不开心的村子。
却没想到挑来选去,最终选了个这桩婚事。
老爷子教书育人一辈子,却没能教的好自己的子女。
林义在外酗酒赌博,负债累累,她每天就在家里发愁怎么能让儿子吃得好一点,穿的暖一点。
林轩只记得那个时候,她似乎每天都在变着法子做吃的、做穿的,一些碎布被她精心巧手的拼凑在一块,也能变成漂亮的衣服、鞋垫、袜子一直到他小学毕业的时候,身上穿的都还是她亲手做的衣服鞋袜,不是花钱买的,可比买的还结实耐用,漂亮合身。
以林义的性子,她人都走了,自然不会让她做的东西再留在家里,丢掉了大半,可最终还是留下了一部分,因为那个时候林轩年龄再小,也不可能让他整天光着屁股。
贫贱夫妻百事哀。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林义自然是远远算不上什么英雄的,实际上前世的时候,林轩在人格彻底成熟前,越是长大,跟他的关系越是恶劣,也就是因此。
在长大的过程中,他逐渐明白了一些事情,自然越来越恨这个太不称职的父亲。
不恨他没能力给自己好生活。
只恨他逼走了她。
他自然不是希望她走,可她在家里能省就省,钱花的再慢,也都是越来越少的,于是从没下过地的她,终于试着学着去下地干活,然后再农忙之余,再从娘家拿了些钱,弄些小本生意。
煎饼、面皮、鸡架、馒头、雪糕……
她能想到的、可以做的,也就这些,推着车子问着路,十里八乡的转,也曾吃力地推着瓜果,带着还是小不点的他到镇上去,腼腆而生疏地走街串巷叫卖……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那个时常挂着鼻涕哭闹的小不点长大后看到这句话,是在逃课打游戏的网吧里。
打架时总是冲在最前打人最狠挨打也最多,从不曾说过一句软话掉过一滴眼泪的他,在那个把面子看的比天还高比命还重的年龄的他,当着那帮境况各异却都同样在混日子的伙伴面前哭成狗。
抹掉眼泪就决定要去打职业。
不求混出个人样来。
只少不能活的像条狗。
要是哪天真有再见,要是她从谁那里听到了自己的消息,知道自己的儿子过得那样的日子,她该有多难过?
“你……怎么了?”
发觉头发被打湿一片的小妮子抬起头来,有些紧张地慌乱要起身,伸出手来,又被林轩挡了回去。
林轩重新将她抱住,脸贴在她头发上,不让她看到自己脸上的泪痕,吸了吸鼻子,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变得清朗些,“没事。”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人不是话本角色,也不是硬币那样一眼就能看得出来的正反两面,每个人都有其有点与缺点,人终究是要往前看的。
林轩不可能告诉姜浅予那些事情。
就如同他不愿让她知道他还记得她认出了她。
他当然不怪她。
只是……
那个女人曾经多么努力的想要把她的儿子养大,那个女人辛辛苦苦攒下的一点钱也被偷走赌掉后,捧着那个被打开后空了的旧手帕多么心如死灰,那个女人曾跪着求着哭着喊着这个孩子留在这个家里就毁了多么绝望无助……
这些都不该再被人知道,再被人记起了。
包括他和她。
他现在很好。
她现在也很好。
这就够了。
比什么都好。
【323】比什么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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