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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寡夫从良记 作者:长乐思央

    分卷阅读17

    不入朝堂,没有必要学那么多。追捧明心居士的文人不少,但倘若身份曝光,讥讽之众定然多于赞同者。

    原本被赞誉的文笔细腻,也会被说成男儿家的腻腻歪歪,更何况他在京中名声实在算不得好,这重身份便更加不能掀开了。

    看完了信笺,江孟真便捻着纸条搁到摇曳的烛火之上。薄薄的纸张沾到微弱的烛火之上,淡黄色的火焰一下张开大口,火舌舔舐上纸条的尾部,片刻便吞噬了大半纸张,他方松了手,信笺便顷刻化成一小堆黑色烟灰。

    郝澄虽说是书生,可先前为了安葬母父,值钱点的笔墨纸砚悉数给卖了。后来郝澄来了,也只用磨得细细的碳条代替笔墨,不用了的素色衣服代替宣纸,未曾购置过纸墨。

    临走前她还小气了一把,扯了件破旧的衣裳,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堆。她写的内容远比江孟真这位表姐来的内容丰富,语气也情真意切。

    一个胆小怕事孤苦无依的弱书生形象跃然于纸上,不对,跃然于布上。可要说郝澄真是个胆子小的,那她对待牙行和那舅舅一事,就该忍气吞声,息事宁人。临时跑路,不过是嫌弃他麻烦罢了。

    郝澄的言语举止早有迹象,他早该猜出她的心思,奈何昨日的米酒酿实在太过香甜,他多饮了几杯,一时间睡得沉沉,连她半夜起身的动静也不曾听见。

    他在火盆里点了火,手指夹起那块写满炭字的白布,悬在火盆上空,临到落下去的时候,心念异动,又伸手将它捞了回来。

    待到火盆火势渐灭,他又折好了那块写得密密麻麻的旧布,叠得整齐了搁在了先前郝澄赶他出来,给他准备的那个小包裹里头。

    江孟真并不爱出来走动,所以这村上认识他的人并不多。他要想离开,也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

    他抽了些空闲,去镇上把金叶子换成了比较方便携带的银票。当初说服那些屋主花了他一些银子,要查郝澄的去路也得花些银子。

    有郝澄在,还有点意思在,没了郝澄,又没身份文书,各种事情要采办都不方便。有钱虽说好办事,但没有身份文书,就得花上好几倍的钱。

    他并无收入来源,更并非能够吃得了苦的主,他在镇上最好的客栈待了几日,琢磨着时间差不多了,便买了辆马车下来,又去镖局请了几个人护送他走一回。

    郝澄还不知道江孟真已经离开杏花村了,他迟早要离开的。一个是出身不凡的贵公子,即便她将来考上举人,又不做官,肯定是将来没有什么机会见面的。

    这人说名字的时候她直觉对方就撒了谎,一个连真名都不肯轻易说出来的人,背后免不了有什么她这种家庭出身的人接触不到的故事。虽然江孟真确实不错,但郝澄也不可能对这人生出什么非分之想的念头。

    被她救了的这个男人,但凡还有点良心,就不该对她怀有什么恨意。毕竟她还特意等江孟真身体好了才跑路的。

    她连夜跑路,是坐的人家牛车。运气好,又碰上商队,带了她一程。原主就没有出过什么院门,但因着要进京赶考的缘故,还是去过管辖周边城镇的明州。

    明州大概就相当于她那个世界的省会城市,繁荣热闹,到时候郝澄想要考举人,便得在这个地方考,所以来这个地方定居,是郝澄早就做好的计划。

    那被她救了的人只不过是一个意外,充其量只能算是让她提前完成计划的催化剂罢了。

    赶了好几日的路,和杏花村完全不一样的大都市总算在郝澄面前露出了原貌。搭了她一程的商队停了下来,被郝澄紧紧搂着的女人不耐烦地道:“地方已经到了,你可以下来了。”

    郝澄从梦中被惊醒,揉了揉自己被马鞍磨得发痛的屁股,这才小心翼翼地拎着她的小包裹从马上下来。

    出门在外,她值钱的东西都缝在衣服贴身的口袋里,还分了好几个地方缝,小包裹里只有一些零散的银子和衣服干粮。

    好在她人品不错,路上商队瞧她衣裳破旧,也未曾起过贪心。

    她在边上站定,呼吸了一口带着清新花香的空气,对着面前热闹繁华的都市,还来不及兴奋,周围一群年轻女儿家便骑马飞奔而过,扬了她一脸的尘土。

    第17章 017

    除了郝澄,那些下了马的商队也被扬了一身的灰尘,商队里性格暴躁的人立马就骂出声来,一口一个“你爹,你舅爷爷的”挂在嘴上。

    不过好歹也是受了二十多年素质教育,又是个书生身份,郝澄没爆粗口,不过对那几个人的背影比了中指,默默在心里飚了几句国骂。

    毕竟这种感觉,就像是她上辈子开开心心去大学校园报道,结果站在路边上,就被一辆车溅了一身泥水,扫兴又晦气。

    她比中指的时候,那骑马的一行人听到骂声,便转过头来看了她们一眼,几个皆是衣着富贵的年轻女君,还有个长得特别俊俏的,正好和郝澄的眼睛对上。

    虽然这个世界的人不懂她手势的意思,但郝澄还是默默地把中指收了回来。原本是有个女君想闹事的,那个特别俊俏的女君说了几句:“别和这些乡下人计较。”她身下有着雪白鬃毛的俊马一撅蹄子,极其傲慢地喷了个响鼻,便扬长而去。

    其他几位女君似乎是以她为首,见她人都走了,口中喊着:“等我一下!”也策马扬鞭,纷纷离开。

    商队随后也跟着离开,和仅仅靠着一双脚的郝澄就此分道扬镳。郝澄深呼吸一顿,腹诽一顿,心情舒畅些了,便背着小包裹进了城。

    她找了间收费不是很昂贵,但环境还算整洁的客栈,准备梳洗整顿,顺便换掉这身满身灰尘的破旧长褂。

    她和那商队算是有缘分,商队骑马来的早,在她进来的时候那商队已经安顿好了,骑着马带她那个壮年女子叫王鑫,郝澄到的时候,已经卸了行囊,在第一层喝酒吃肉。

    见小二领着同样风尘仆仆的郝澄上楼,便耷拉着细长的三角眼,张嘴嘲讽了一句:“这客栈虽然不是顶好的,可也不是什么人都能住的起的。”

    王鑫性子直,脾气暴,并不乐意和那些文绉绉的读书人打交道,也打从心里瞧不起那些文绉绉的酸秀才。而且尤其讨厌那些读书人自命清高,穷还非要打肿脸充胖子的样子。

    郝澄虽然不是文绉绉的样子,但对比王鑫身边那些肌肉发达、肤色黝黑的女人们,就是一个妥妥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而且这客栈虽然在明州算不上上等的,但住一个月要十二两银子,只住一天也要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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