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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六章 叫我找得好辛苦

    盛夏的午后,太阳火辣辣的晒着。热闹的街面象是也午睡了一般,上午的嚣闹退去,只有街口的大柳树上,知了在不知疲倦的拉长了调长高叫:“知——了——,知——了——”
    对于知味楼的跑堂伙计们来说,这却是一天之中难得的空闲时光——镇里的人们大多一天只吃两餐,即朝食与晌午饭。这会儿,早就过了朝食的点儿。而吃晌午饭又早得很。店里没有生意,掌柜的也回后头睡午觉去了。
    伙计们坐在在一楼的通风口,各自趴在膝盖上打盹儿。
    “人呢?都死哪里去了!”一个敞开黑绸短衫,露出长满黑毛的胸脯子的彪形大汉,大摇大摆的自外头进来。汗涔涔的脸上,那道大伤疤跟条大蜈蚣趴在那儿似的,显得格外狰狞。
    伙计们被炸雷般的声音惊醒,嗖嗖的站了起来,满脸堆笑的迎上去招呼:
    “嗬,疤爷,您来了!”
    “今儿疤爷要用点什么?”
    “疤爷……”
    然而,被唤做疤爷的这位大汉却一点儿也不领情。他厌烦的挥手喝斥道:“去去去,都离远儿点,热死个人了。”
    于是,伙计们齐刷刷的往后退了一步。
    “先来个冰碗。”大汉抬腿往自己平常惯坐的位置走去。
    “好咧。”伙计们如获大释,引位、擦桌子、去后面叫单儿,各自忙碌起来。
    就在这时,门口一闪,一道身影抢先一步,在窗前的那张桌子旁坐了下来。
    “天真热!店家,有凉茶吗?”那是一个身着青衫黑裤的瘦弱少年。他一边以手当扇,扇着风儿,一边问道。
    “呃……”引位的伙计很快反应过来,偷眼去看身后侧的彪形大汉——那张桌子是这位爷惯坐的。后者可不是个好说话的主儿。
    果不其然,他在前头还没出身,大汉已经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将正在抹桌子的那名伙计随手拽到一边,怒道:“起开!”
    他显然是有功夫伴身的。伙计没站稳,眼见着就要被重重的甩出去。
    还好,坐在桌边的青衫少年眼疾手快,伸手稳稳的将人扶住。
    “哟,有把力气!”大汉挑眉,怒极而笑,“小子,胆儿不小哇!”左脸颊上的伤疤一抽一抽的,越发的狰狞。
    青衫少年端坐在桌边,呵呵:“一般一般。”
    被他扶住的那名伙计回过神来,惨白着脸,小声提醒道:“小哥……”
    “滚一边儿去!”大汉瞥着他,眼里寒光闪闪。
    “是是是……”伙计不敢再多说一个字。他与负责引位的那名伙计战战兢兢的退到一边。
    大汉这才收回目光,又看向纹丝不动的青年少年,用右手的大拇指指向自己:“小子,你知道爷我是谁吗?”
    青衫少年嗤笑:“你是谁,你自己不知道吗?还要问旁人。莫非是被驴踢坏了脑袋?”
    “好小子!够胆!今儿你疤爷爷好好的教你一回规矩!”大汉狞笑着伸出蒲扇般的大手,拉出一串残影,呼的,照青年少年的脑袋拍过去。
    这一巴掌看似随意,却是他的杀手锏,叫做“翻天掌”,且用了十分之力。他也是在外头行走多年的人,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理儿。眼前的臭小子面生得很,穿着打扮也不象是镇上的人。这个年纪的小子,敢单枪匹马的出来闯,在陌生的地头撒野使横,不是自恃有两把刷子,就是个二愣子。而无论是哪一种,都是不能掉以轻心的。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还是大大的低估了青衫少年!
    当下,只听到“咔嚓”一声脆响。旋即,右手传来一阵剧痛。
    “嗷——”大汉象杀猪般的惨叫。
    两名伙计,以及报信,匆匆打后头进来的掌柜的,都惊呆了。
    疤爷动手很快。但是,青衫少年出手更快。以至于他们还没看清楚是怎么一回事,疤爷已经被右手反扣,被死死的按在桌面上。而他们原以为会有大苦头吃的青衫少年却依旧端坐在桌边,连姿势也不曾变换。呃,好吧,他的姿势略微有些变动。他用右手按住了疤爷。
    “这……”看到疤爷的右手被扭成了麻花状,掌柜的打心底里觉得疼,使劲的打了个寒战。心里说着“恶有恶报”,然而,这是在自家店里,他不得不壮着胆子出来打圆场,“这位公子……”
    青衫少年摆手:“这是我与这位疤爷的私事,与你等无关。烦劳掌柜的腾个地儿,我们要好好的聊一聊。”
    “好的好的,两位请!”掌柜的和三位伙计都如获大释,齐刷刷的躲去了后头。
    青衫少年低头冲掌下的大汉笑了笑:“你不是要教我规矩吗?”
    大汉早已疼得黑脸变作了白脸,脸上也看不到一丝一毫先前的横劲儿,只有豆大的冷汗,争先恐后的冒出来:“公子……爷,饶命!”
    他很识相。
    可惜,青衫少年却一点儿也没有要因此而饶过他的意思。只见他扯起一边嘴角笑道:“饶命?你也配说‘饶命’二字吗?田保生!”
    “你,你是谁!”听到自己的名字,田保生很快反应过来——今天的事,不是巧合。眼前的青衫少年绝对是特意来寻自己的!
    “我姓沈。”青衫少年低下头,在他的耳边轻轻答道。
    “姓沈?”田保生有些发愣。他记不得眼前这张葱嫩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人,“沈公子,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可有开罪之处?”
    “开罪?”青衫少年轻笑,“疤爷真是贵人多忘事!完全不记得丰成县下的牛头坳村吗?”
    “牛头坳村!你……”田保生的脑海里闪现过一些血淋淋的画面,顿时有如被雷轰——牛头坳村竟然还有活口?今天来寻仇了!
    青衫少年抬起头来,冲他笑了笑:“那个小山村里的人都姓沈。”又道,“这些年,疤爷倒是过得惬意得很,却叫我找得好辛苦。”
    他就是沈云。此话一点儿也不假。数月前,他离开牛头坳村后,径直去了丰成县寻找当年的屠村凶手们。
    孰料,打探后方知,这几年里,丰成县颇不太平,仙府大老爷跟走马灯似的,已然换过了四茬。而当年下令屠村的那位前大老爷估计是伤天害理的事做得太多了,走之前,竟然一把火烧掉了丰成县的典籍室。害得沈云完全无从查起当年的屠村血案,甚至于连这位大老爷姓甚名谁,卸任去了何方也打探不到。
    沈云只能改变策略,从当年屠村的那队仙符兵入手。
    然而,仙符兵的士卒从军满十五年,就能退营回家。再加之,兵祸之时,丰成县曾三次抽调兵力对抗叛军。沈云又连他们的姓名也没有,要想再找出人来,其难度不亚于海底捞针。
    幸好,当年九姐亲眼目睹了这队畜牲行凶,牢牢的记住了其中两人身上的显著特征。
    而田保生又是个老兵油子,横行丰成县多年。至今县城里的人们提及这位“疤爷”,仍有如芒刺在背。
    沈云顺藤摸瓜,找寻了近仨月。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叫他找到了这位田疤爷,当年的凶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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