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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二章 启程

    萨福特城头。
    爱蜜莉雅和海洛伊丝并肩而立,望着渐渐远去的商队,沉默了许久。
    侍女和护卫们远远围着,没有两位公爵的吩咐,没人敢离这两位的女士太近。
    至于她们的安全,这些护卫们倒并不担心。
    十五年间,海洛伊丝育有一女一子,自己更是在三年前进阶高阶骑士,惊动整个吉尔特。
    吉尔特王室把她的长子,雷哲*安*海洛伊丝*吉尔特,列为吉尔特王室的第二继承人,排名还在吉尔特国王格雷格的次子之上。
    至于海洛伊丝的长女巴伐亚*安*海洛伊丝*吉尔特,则要按照百合花公爵领的‘母女相承’的规矩,继承百合花大公爵之位。
    (单字‘安’是隐姓,在贵族起名的规则中,这种单字隐姓代表某种并非合法继承的血脉,但是,当这血脉值得骄傲时,贵族会掩耳盗铃取其一部分,作为自己继承血脉的标志。)
    至于血潮公爵夫人爱蜜莉雅这些年生育有两个儿子,长子卡莱*安德*蒂尔斯今年十一岁,次子
    则是一种全新职业道路——狂剑士职业的最高位者。
    狂剑士,集合了狂战士与剑士两种职业优点,是既拥有狂战士强横生命力和爆发力,又可以凝练剑芒,拥有剑士身体协调性和攻击力的职业道路。
    这种职业道路目前还不算太成熟,只有爱蜜莉雅自己一个人突破高阶,而且也没有人通过这条道路进阶传奇。
    狂剑士这种全新的职业道路想要形成完整传承,恐怕还任重道远。
    “不知道他这一去,要去多久。”爱蜜莉雅叹息一声,无奈的说。
    “据说兽人王为了突破传奇,曾经先后游历大陆两次,短的一次为期四年,长的那一次超过二十年。”
    “希望安德可别这样,不然等他回来的时候,我恐怕都老得他认不出来了,孩子也不认识他了。”爱蜜莉雅苦笑道。
    “男人么,总是为了自己的野心,不断奔波在路上,不会管妻子的想法。”海洛伊丝抱怨道。
    “哈,从别的女人嘴里说出这句话我还相信,你这位百合花大公爵,吉尔特智慧之女,你的野心比男人还男人吧?”爱蜜莉雅惊讶的扭头望着这位‘姐妹’。
    成立于吉尔特卡兰砣的‘姐妹会’,目前已经超乎国界,成为一个类似于行会的女性职业者联盟。
    而海洛伊丝便是‘姐妹会’的会首,爱蜜莉雅这位血潮公爵夫人,在姐妹会中也算是元老。
    嗯,当然,女性职业者们比较顾忌‘元老’这个说法,在姐妹会中,类似的位置被称为‘冠位’。
    “爱蜜莉雅,你知道吗,我真的很羡慕你。”海洛伊丝说道:“当初我选择自立门户,就是为了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不受任何人的摆布。”
    “可是看看你,几乎什么都不用做,就稀里糊涂登上血潮公爵领的最高领导位置,早知道安德是这样没有权力欲望的男人,我肯定要和你争一争。”
    海洛伊丝之所以选择借种,就是为了能够彻底独立,不受任何人摆布,其中包括丈夫。
    可看看爱蜜莉雅这样子,安德辛辛苦苦打下整个血潮领,梳理统治秩序以后,随随便便就把权位交给了爱蜜莉雅——这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海洛伊丝羡慕的两眼发红。
    “对了,我哥哥他们在你手下干得怎么样?”爱蜜莉雅不想就这个话题在聊下去,硬生生把话题转移开来。
    “哼,你哥哥现在人生目标已经完成,过的和其他混账男人没什么区别。”海洛伊丝没好气的说。
    爱蜜莉雅的哥哥杰拉尔德*洛科威,当年在卡兰砣成立了一个佣兵团,被吉尔特先王奥斯维德一并征发,作为辅助兵种前往艾比利作战。
    当年奥斯维德被艾比利王亨特三世出卖的时候,这些征发的佣兵和冒险者也四面逃散,他们生存力强,又不是主要目标,所以倒也有惊无险的逃了出去。
    ——和他们相反,比他们战力高明百倍的狂风大骑士文森,却在那一战中为了给大军断后,力战而亡。
    逃出去以后,他们做了一段时间盗贼——这也算是老本行——等到海洛伊丝发起远征,杰拉尔德又动起了复兴家族的念头,加入了海洛伊丝的南方远征军。
    也许是坏运气已经过去,这位对复兴家族念兹在兹的年轻人终于抓住机会,积累功劳,成为了一名统领。
    等到爱蜜莉雅命血潮领密探寻找亲人的时候,杰拉尔德*洛科威已经成为了一名爵士。
    后面的事情就很简单了,爱蜜莉雅和安德的面子摆在那里,怎么也值一个男爵领。
    所以杰拉尔德*洛科威在与精灵*兽人联军谈判中立下功劳,成为洛科威男爵。
    至于为什么这位男爵没有回到血潮公爵领,反而在百合花公爵领服务,却是因为他现在是血潮领和百合花领的沟通中介人物,赚的盘满钵满不说,据说还艳福不浅,根本不想到妹妹眼皮底下,遵守血潮领的法律。
    安德别的时候很好说话,但是他制定的法律却是不可触犯。
    所以,在血潮领的新贵族,日子比其他地方的贵族要稍微不自由一些。
    因为血潮领的实地贵族,除了安德一手提拔起来的军中干将、要么就是被他打落尘埃的大贵族,根本没人敢在他面前表示半点不满。
    而且这些新贵族收入主要靠工坊和商业,领地只是锦上添花,因此矛盾并未激化。
    (不是爱蜜莉雅/百丽儿忘记了她亲爱的哥哥,而是胖子忘记了这位难得出场的老兄,只好在这里打个补丁,下次大家提醒胖子的时候,请将人名和身份一并报出来,这样胖子可以省得一章章翻书去找,谢谢。)
    “我们的孩子呢?这些年,安德调教的进度如何?”
    商队已经走远了,海洛伊丝转过身朝城下走去,一边走,一边问道。
    安德*蒂尔斯大概是这世界上最擅长调养的大师,所以,包括海洛伊丝在内,所有向安德‘借种’的女性们,听说安德要亲自调教孩子的时候,都把孩子送了过来。
    爱蜜莉雅和海洛伊丝并肩而行:“都很不错,气血分布均衡,每个孩子都发育良好。安德给每个孩子都植入了能量核心,可以保证他们无病无灾的达到进阶初阶职业者的身体条件。”
    “那我们的孩子岂不是只能走剑士或者狂剑士道路?”海洛伊丝皱起眉头。
    连安德都没有进阶传奇,她可不觉得安德创立的职业道路会比骑士更加优越。
    安德自己战力无双,那是极个别的特例,真正强大的职业还是骑士和施法者。
    “不会,那些能量核心会在他们进阶初阶职业者的时候完成使命,自动散化成为可以被人体吸收的生命能量——安德并不想限制这些孩子的发展道路。”
    爱蜜莉雅解释道。
    两位公爵级别的女士一边闲聊,一边漫步渐行渐远。
    在她们前方远到看不到的地方,卫队执行警戒、驱逐闲人;侍女们在清理道路,洒扫地面,甚至有施法者沿途施展法术,确保两位高贵的女士脚下不会沾染半点污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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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姆克是一位中年狮族人,他有一头棕黄色的头发,眼眸也带着几分棕黄,身材孔武有力。
    他穿着一副锁子甲,背上背负一柄双手使用的长刀和一面中型圆盾,这是很常见的佣兵打扮,在血潮领中不算稀奇。
    血潮领是佣兵和冒险者的天堂,也许是因为当年的血潮军组成中,佣兵和冒险者实在太多,所以当局势稳定下来,这些退伍的老兵有些担任了地方管理者,但是还有些脑子灵活的人,利用血潮领对退伍军人的政策倾斜,做起了各种生意。
    卡姆克就是其中之一,别看他打扮的像是个佣兵,其实他已经是颇有财产的商人。
    他在萨福特城外有一座庄园,在博安特城也拥有一座庄园,两座庄园中安置着他的两位夫人——她们互相不知道彼此存在。
    (血潮领实行一夫一妻制,就算大领主安德*蒂尔斯也只有一个妻子。)
    这次他带着自己的商队从萨福特城前往博安特城,一来是常规做生意;二来也是为了看看自己另一位妻子。
    一般他的商队不收搭车者,但是这次加入商队的客人来头有点大,推荐对方过来的人,是萨福特城士兵合作社的副社长,卡姆克退役前所在剑盾兵小队上司的上司,卡本先生。
    卡姆克当然不能拒绝这点要求。
    “安特先生,您看这辆马车怎么样?里面的被褥都是全新的,都是从波利斯的店里买的高档货色。”卡姆克亲自带着这位安特先生,看配给他的旅途马车。
    “条件已经很好了,其实我不需要这么好的条件,像其他人一样就可以。”
    安特先生是个一米九左右,身材高大,面孔白白净净的年轻人,看起来文质彬彬,谈吐像是个文化人。
    “您是卡本统领亲自带来的贵宾,要是您在我这里受了委屈,卡本统领回头得剥了我的皮。”
    卡姆克哈哈大笑起来。
    他并不是要讨好这位安特先生,而是希望能通过他,间接让卡本统领知道,自己很重视他带来的客人。
    士兵合作社,拥有整个血潮领大部分工坊的股份,而所有退役士兵合作社的后台老板,就是血潮大公爵安德*蒂尔斯。
    像卡姆克这种在小队长职位上退役的血潮军士兵,哪怕没有动脑筋做生意、也没有担任公职,光是一份每个月从合作社领到的血潮军退役士兵供养费,就可以满足他日常开销,甚至可以过得还算不错。
    “你拥有这样规模的商队,还这么尊重卡本先生?”安特好奇的问。
    “卡本统领当年可是血潮军的统领,是真正的大人物,哪里是我这种在路上讨生活的人可比。”卡姆克摇摇头,看来这位白白净净的年轻人,多半是刚从学院里出来的书呆子,一点也不了解这个世界。
    他虽然薄有资财,勉强称得上富商,但怎么可能和士兵合作社的大人物相比?
    卡姆克干脆跳上马车,坐在安特身边,和他闲聊了起来。
    “你是哪个学院毕业的?和卡本先生是什么关系?”
    “唔,我是文书学院毕业,和卡本先生倒没有什么关系,是我的一个远方亲戚,托她介绍一个去博安特城的车队,这算是我的毕业旅行。”安特笑眯眯的说,他望着前面的道路,看上去心情不错的样子。
    “哈哈哈,文书学院有许多漂亮姑娘,看你也蛮帅气的,有没有那个?”卡姆克做了一个男人都懂的手势。
    “那倒没有,我有妻子了。”安特摸了摸自己没有半根胡子的下巴,微笑着说。
    “切,年轻人,这年头谁还没几个情人——你的妻子该不是百合花领的吧?”卡姆克说到一半,突然反应过来。
    百合花公爵领中,颇有不少富婆和女性选择招募赘婿,依据当地法律,赘婿出轨要接受相当惩罚。
    (百合花领关于赘婿出轨的法律,可以参见浸猪笼之类的相关民俗,这是百合花公爵领的一众女贵族们在制定法律时,爆发了对男性强烈的报复欲望,才造成如此扭曲的法律。)
    “不是不是,我怎么会去当赘婿。”安特摆摆手,连忙否定。
    “哈,这不丢脸,年轻人娶个富婆,可以少奋斗三十年呢。”卡姆克安慰道。
    “我的妻子在血潮领,真不是百合花领的人。”安特无奈的说。
    “好吧好吧,不过年轻人尝个鲜什么的,也是人之常情,不然等到老了说不定还会后悔。”
    “我这商队里有几位随队的女佣兵味道不错,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和这位年轻人说话总有一种容易让人放下戒心的感觉。
    卡姆克虽然不至于把自己有两个老婆的事说出来,可也主动提出为这位年轻人拉一次皮条——这可是非常罕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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