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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中庸之道

    一连几日,各地送来的案件都有三公曹的令吏陪同审理,这让廷尉的人很奇怪。
    只是令吏说是例行公事,他们不会妨碍廷尉,便也没说什么。
    而关于边境胡人事务,这其实是个烫手山芋,处理得好不加分,没处理好容易闹出问题,大鸿胪也乐得把权力还给尚书台。
    清查人口和丈量土地,是尚书台分内之事,陈暮派了民曹去与少府那边沟通,新任少府樊陵是花钱买的官,与宦官交往私密,因此没有什么异议。
    至于财政方面的问题,尚书台并不管,由大司农的都内府、皇帝的水衡尉、少府禁钱司掌管。
    其中都内府负责全国官员的工资以及公款开支,到明清时期,被称为国库。
    而水衡尉和禁钱司就是皇帝的私有财产,后来被称为内帑。
    所以尚书台插手不了财政。
    目前能够做的就是执掌民生、与各州刺史部积极沟通,看看各地两千石太守国相有没有渎职现象。
    刺史是没法罢免太守国相的,一般来说,刺史发现某地两千石有问题,就向朝廷中央报告,由三公同意之后,就可以对这人进行处置。
    但尚书台可是有个二千石曹,其实就是用来分三公之权,慢慢把三公架空之用,如今陈暮收权,以后各地郡国太守就由尚书台与各州刺史进行沟通,文书也会送到尚书台来。
    这就相当于直接截了三公的胡,如果遇到强悍的三公,没准真要找上门来搞事。问题是现在的司徒许相,太尉曹嵩都是宦官派系,而司空张温也相差不多。
    所以如果张让出面,这一部分权力收归尚书台,应该是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真正麻烦的是选官察官以及年末终考课州郡事。
    后来的吏部为什么是天官?
    因为手中握有这两项权力,可以罢黜官员和录取官员。
    而现在这两项权力,分别在皇帝和三公九卿手里? 选官察官在西苑呢? 除了受到朝官举荐并且天子同意的官员以外,天下大部分官员都在挂牌出售。
    而年末终考课州郡事一般是由三公主导? 九卿为辅? 检查各自隶属官员,对他们进行考核? 确定淘汰掉一部分不合格官吏。
    到了地方上,则由刺史和太守分别主导? 刺史那边是别驾从事? 而太守那边则会派遣督邮。
    如此层层递进,太守检查地方小官吏,刺史检查太守和县令,中央检查太守和刺史? 形成了一个相当完善的监察体系。
    陈暮要是想对这两个方向动手? 如果只是安插几个人手还好,比如曹操的叔父曹鼎,就曾经在做尚书令的时候,将曹洪安排为蕲春县令。
    可要是将各地发来的任免文书截留,想利用尚书令的权力凭自己心意任免官员? 那无疑是动了包括汉灵帝在内所有人的蛋糕。
    所以今年年末,对于陈暮来说是一场很大的考验。如果他想有作为? 想要罢黜淘汰一些贪官污吏或者利用裙带关系上位的无为官员,遇到的阻力简直比天还大。
    不过这件事情? 陈暮还没有脑子抽抽到得罪所有人的地步,毕竟他又不是包拯? 得罪皇帝加上满朝官员做什么。
    因此他的打算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顶多掺掺沙子? 弄点任人唯亲之类的就行了,没必要搞事。
    一连十几日,权力在慢慢收拢,政务处理井井有条。
    但处理政务嘛,难免不能面面俱到。
    这一日廷尉吴恭就找上门来。
    “陈尚书,此案件明明没有问题,缘何发还重审?”
    吴恭来势汹汹。
    如今朝堂上下,三公九卿大部分都是买官而来,陈暮有皇帝的支持,想要从他们手里夺回权力并不困难。
    唯有廷尉不太好处理,因为吴恭家里三世廷尉,法学世家,拥有法律权威。
    “大理何故发怒?”
    陈暮跪坐在主位上,平静地饮了一口茶。
    大理这个称呼来源于“夏”,《礼记·月令》记载,夏有“大理”。意思是主管审判的大法官,地位就相当于后世最高法院院长。
    到秦汉时期,大理变成了廷尉,汉景帝的时候又改为大理,到汉武帝时又改为廷尉,反复更迭了几次。
    到了隋唐以后,就正式改名为大理寺,这个寺,并不是寺庙,而是官署名称。
    而在汉朝,廷尉长官俗称为大理,意思是“执掌法律之人”。
    虽然廷尉是九卿之一,中两千石高官,但灵帝以来,廷尉的权力大半都归了阁台,有时廷尉还得当尚书令的下属,审理案件必须听从尚书令,所以陈暮也不虚他。
    吴恭将案件丢在他的桌案上,冷冷道:“尚书令自看。”
    陈暮见他好像真的生气了,便站起来,拉着他的手往旁边桌案上推,边拉边笑着安抚道:“大理先别动怒,有事好商量。”
    “哼。”
    伸手不打笑脸人,吴恭冷哼一声坐下。
    “大理是要茶还是要酒?”
    陈暮又坐回了自己的位置,边翻看案件公文边问道。
    汉人喝饮料,基本也就这两样,就跟后世来客人要上茶是一个道理。
    “酒。”
    “给大理上酒。”
    陈暮吩咐了一句,再看了一眼案子,心里就有了腹稿。
    “不知尚书令看得如何?”
    吴恭喝了一口酒,询问道。
    陈暮点点头:“原来是弘农郡的盗窃案,我正打算下公文对大理与弘农太守士孙睦以及陆浑令郭永申饬一番。”
    吴恭脸一黑,道:“这么说,尚书令是觉得我量刑有问题,要责难于我?”
    “量刑没问题。”
    陈暮笑了笑:“《刑法志》言,取其非物谓之盗,《律令》曰:盗二两金者弃市,此人臧(赃)获,得失物直(值)三两金,弃市无可厚非。”
    盗窃罪在汉朝是极大的罪,分为四个等级,偷1钱22钱或者价值122钱的物品,罚金1两。
    偷110钱到22钱的物品,罚金4两。
    110到220,关3年。
    220到660,关5年。
    660枚五铢钱到二两金之间,无期徒刑,脸上刻字。
    二两金以上,弃市。
    一斤金子价值一万钱,十六两为一斤,那么一两金子就是625钱,二两金子,就是1250钱。
    弃市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带去闹事街头,人多的地方斩首。
    到明清时期,就是菜市场行刑。
    想象一下,现代偷几千块钱被判死刑是什么概念。
    这还是汉朝,法律已经算是宽松了一些,秦朝的法律更严苛,偷盗罪几乎与杀人罪并列。
    只要你敢偷,哪怕1毛钱,也得服徭役30天。
    从秦简《法律答问》里来看,基本上就是犯点小罪坐牢服徭役,中罪就是死刑,大罪不用想了,直接连坐。
    如此严酷的律法,也难怪秦二世而亡。
    “既然量刑没错,那是何意?”
    吴恭脸色就更加不好看,把廷尉已经盖章要斩首的犯人临时叫停,硬生生又拉回死牢里,这无疑在打廷尉的脸。
    陈暮说道:“这案子有一处疑点。”
    “哪处有疑点?”
    “公文上说,富商张斗丢失玉器一件,值三两金,后于案犯王乙家中人臧并获,是与不是?”
    “不错,公文里写得很清楚,王乙那日醉酒,趁夜潜入张家,盗取玉器,墙壁上还有王乙那日所穿之鞋的鞋印,印纹已经对比过,确认无误。”
    “所以我才有一点想不明白。”
    “哪一点?”
    “按照以往公文叙述,当地官府如何确认是这名犯人,又如何抓住他的,都会详细记载,而这里面却含糊其辞,只有一句张斗起夜,隐约见是王乙。”
    “失主亲自指认难道不对吗?”
    “当然不对,我看了王乙户籍,此人是城外乡里人,在西城单独租住房屋,平日做点小生意。而那张斗住在城东,是大富商,按理来说,二人身份地位相差如此之大,应该不认识才对。”
    “也许是偶尔听起?一个县城能有多少人,少的数千,多的不过万余而已,偶尔遇见很正常。”
    “那也不该知道名字。”
    陈暮继续道:“另外我看案情报告,说是王乙朋友喊他喝酒,喝到午夜才离去。那王乙朋友家与王乙家不过数百步,一个喝醉酒之人,绕那么大一圈跑到城东去,不合乎情理。”
    吴恭说道:“也许他仗着酒劲,故意去偷盗呢?”
    “你喝成那样还能爬围墙吗?”
    陈暮反问。
    吴恭一时语塞。
    陈暮又说道:“其实这也没什么,有些人的行为难以理解,也很正常。但最让我觉得奇怪的是,我查了户籍资料,那张斗也算颇有家资,奴仆达二百余人,一个喝醉酒的人闯入人家的宅院,那么多奴仆居然没有守夜巡逻的发现,实在说不通吧。”
    “这......”
    吴恭被他这么一说,也觉得好像有点问题。
    汉朝人定盗窃罪靠的是什么?
    最主要的依据就是人赃并获,其它证据反而没那么重要。
    事实上不仅汉朝,封建王朝都是这样,甚至如果你得罪了某地县令,都不需要人赃并获,直接给你网罗一个罪名就行。
    《窦娥冤》就是典型的例子。
    正所谓破家县令、灭门知府,官员拿捏升斗小民,不亚于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所以说那些自诩为知识分子,出入什么上流社会的现代人,穿越到古代,真以为自己能如鱼得水?
    如果不能像高要和陈暮一样,不择手段地一步一步往上爬,爬到权力高点。别说县令,就算是乡里的某个亭长,都能置你于死地。
    这就是古人底层百姓的悲哀,不仅天灾人祸不断,就连每日生活也得如履薄冰,稍微遇到个道德品质败坏的地方长官,不小心得罪或者你有什么东西让他觊觎,那么离死也就不远了。
    “此案件,我已经让人暗中去调查,大理若信得过我,那先不要将犯人弃市的公文发下去,再耐心等两日,静待结果。”
    陈暮最后说了一句。
    吴恭迟疑片刻,他家三代治法,担任廷尉。他觉得没有问题的案子,别人眼里都是疑点,实在有点打脸。
    但他这个人好歹还算正直,算是九卿当中少数正派官员,涉及到人命,确实该慎重。
    想到这里,吴恭点点头:“好,那就等两日。”
    说罢拂袖离去。
    等他走后,陈暮才看向一旁角落里正在默默记录的荀彧说道:“文若,如何?”
    荀彧点点头:“学会了,以后会注意这些细节疑点。”
    这......
    我叫你在一边学习,不是让你去找罪犯对线,是教你怎么学会权力斗争呀。
    陈暮心中腹诽。
    荀彧是昨天来的尚书台,被陈暮任命为二百石的尚书令吏。
    二人没见过面,但荀彧却知道陈暮。
    虽然不太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名声能传入尚书令这样的大人物耳朵里,但荀彧还是欣然愿往。
    无它,唯忠于汉室也。
    陈暮笑着说道:“文若啊,从吴恭今日来尚书台,你看出了些什么?”
    荀彧想了想,回答道:“尚书台有监督廷尉办案的权力,甚至尚书台就有办案权,廷尉必须协助尚书令办案,然而吴大理却来尚书台质问?”
    嗯,很好,现学现卖,找出了不合常理的地方。
    陈暮欣慰地点点头:“不错,廷尉应当是协助尚书台办案,现在却敢跑来质问尚书台。可见原本的尚书令有多无能,如今我要把权收回来,其他人怕是不会心甘情愿。”
    “尚书令打算怎么做?”
    荀彧问。
    陈暮耸耸肩,回了一个字:“忍。”
    “忍?”
    “当然。”
    陈暮目光涣散看向前方。
    还能怎么办?
    当然是忍咯。
    现在是一步一步地试探三公九卿那边的反应。
    要是触及底线,尚书台自然要缩回来。
    至于为什么不硬刚。
    很简单。
    那得看看汉灵帝以后会是什么情况。
    陈暮只知道,中平六年,大概一年半以后,汉灵帝会死。
    为什么死,怎么死的,史书一概没有记载。
    如果汉灵帝只是得了感冒,肺结核而死,那就不用担心,因为有地暖了,汉灵帝应该不会再感冒了。
    如果是其它病,那就只能再看看,毕竟这个时代生病真的是件可怕的事情。
    而如果汉灵帝是纵欲而死的话......
    那就说明他必死无疑。
    一个人只会贪图享乐,那是性格使然,自己去劝的话,那就跟满朝官员没什么区别,反而被汉灵帝厌恶。
    性格有缺陷的人是没办法拯救的。
    必死的情况下,自己凭什么还累死累活搞什么权力斗争帮他治理江山?
    所以陈暮现在的打算,就是取中庸之道。
    尚书台的权力得收回来,毕竟他得做政绩,让汉灵帝相信他得能力,万一汉灵帝没有死,他还得继续往上爬呢。
    但也不能用力过猛,免得引起其它部门不满,陷入权力斗争的漩涡里。
    当然,要是三公九卿把他当像梁鹄一样的软柿子捏,他也不介意让他们尝尝什么叫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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