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利安让黛安当场写下了一句「格林乔治街32号,五月十日,上午九点半见」,是要与死亡现场发现的字条进行笔迹对比。
此时,却听花园里传来女仆的惊呼声。
歇洛克和凯尔西正在搜查与凶杀案行凶利器相关的物品。
先去了黛安家的花园储物间。那里有两把同型号的斧头,以及一堆劈好的柴。
女仆表示花园里的两把斧子是布朗专用,都是上个月新买的。不作其他用途,布朗用其砍柴当做娱乐消遣。
必须注意,这两把斧头与砍掉萨帕塔头颅的凶器是一模一样。
接下来,两位侦探则发现了花园里的花盆有被移动痕迹。
搬开细看,地面土壤有被翻动过。挖开,赫然是冰镩的三棱形金属锥头部分。
此物尚有未擦干净的血迹,其长度大小与伊冯娜的腹部致死伤口大致吻合。
“啊——”
女仆正因此发出惊呼,“这是今年初春扔了的冰镩?旧冰镩的手柄和镩头脱节了,早就被处理掉,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冰镩,是一种凿冰的工具。金属镩头,呈三棱锥形状。
歇洛克仔细闻了闻镩头,其上的血腥味还很明显,并未被土壤的味道完全覆盖。此物被埋入土中不会超过一天。
“这上面的血迹……”
凯尔西没说出后半句,恐怕冰镩金属利刃部位的血迹与伊冯娜的血型相同。她没有搞预言而对女仆说:“请带我们去看一看布朗先生的皮鞋。”
女仆仍在高度疑惑中,不明白扔掉了三个月的铲子怎么又出现了?她带着满肚子的问号打开了鞋柜。
不出两位侦探的意料,布朗的某款皮鞋鞋底花纹,与出入萨帕塔凶杀、弃尸现场的鞋印相同。
客厅内。
朱利安也看黛安写完了字条,其笔迹与伊冯娜死时捏在手心的字条笔迹非常相似。
眼前的已知情况很明显。
人证方面,布朗与黛安皆是涉案不能相互作证,而他们找不到其他更有力的不在场证明。
恰恰相反,有人亲眼见到了形似布朗背影的男人,他在抛尸时间出没在抛尸现场附近。
物证方面,布朗所穿的皮鞋鞋码、式样,都与萨帕塔遇害现场凶手遗留鞋印吻合。
虽然没有在布朗现有的三双同款皮鞋上找到任何泥土、血迹等凶杀现场痕迹,但也不能排除布朗丢弃了涉足案发地时的穿着衣物。
从黛安家花园挖出与伊冯娜致命伤口形状吻合的带血凶器,外加笔迹几近相同的约见字条,这都极大增大了黛安行凶的可疑度。
动机方面,布朗与黛安虽然竭力否认,但他们确实有杀死萨帕塔与伊冯娜的可疑性。
“我没有杀人!”
黛安不敢置信地盯着染血的冰镩镩头,“这东西一定是有人故意陷害我埋到了院子里!”
凯尔西不否认黛安有可能会与伊冯娜发生冲突,毕竟这两个女人存在敌对的可能。
但,有一个疑惑,伊冯娜为什么要早晨六点就出门?
即便伊冯娜步行到被害地点,正常情况需要一小时,也就是早上七点。
伊冯娜是在八至九点间被害,其中一至两个小时的空白,她去了什么地方?做了什么?见过什么人?
这些疑点不会对黛安提起。
凯尔西反问布朗,“您认识萨帕塔·阿什比,是什么时候的事?”
为什么肯定两个男人相识?
刚刚进门时提到萨帕塔·阿什比被害,布朗有一瞬的不自然。不是因为他被当做了凶手,而是听到这个名字后的惊愕。
当下,布朗眼神犹疑,并没有立即给出回答。
“布朗先生,您该清楚自己目前的处境。”
歇洛克无情地给布朗泼了一盆冰水,“如今的证据足以把您逮到警局审讯,您是想去那里交代隐瞒的事情?“
”我没有杀阿什比,他有什么地方值得我除之后快?“
布朗语气不屑,“是的,我听说这个人,二十二年前和伊冯娜是邻居,曾经也追求归伊冯娜。显然,伊冯娜选择了我,阿什比根本就不值一提。”
朱利安腹诽:你,还敢显然?
显然,伊冯娜选择你并不是多么明智的选择。目前的线索都指向你对她的死亡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凯尔西没有评判布朗夫妇的感情,却是冷不丁地追问,“布朗先生,那您认识一个叫大卫的人吗?”
“一个叫大卫的人?”
布朗貌似自然地重复了提问,随即后给出否定答案。“不,我不认识谁是大卫。”
布朗直视两位侦探的眼睛,还是故作思考地说:
“让我仔细想想,名字叫大卫实在太普遍了。你们说得是哪个大卫?我有几个生意场的上下家也叫这个名字。”
凯尔西与歇洛克对视一眼。
此处要问的大卫,是萨帕塔书房里的草稿纸上所写「我恨大卫」。
布朗竭力表现得自然,反而是欲盖弥彰。
已经到了被当做谋杀案嫌疑人的地步,布朗为什么还要隐瞒大卫的身份?
记下这一疑点,歇洛克提出要搜查布朗家。
“布朗先生,请您带路。我们需要全面检查你妻子的生活场所,以确定她是否与其他人发生过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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